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危房改造最新政策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农村危房改造最新政策是什么?
  
  1.建档立卡贫困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说是经过“官方认证”的贫困户,领的有贫困卡,信息还被建档。一般来说,建档立卡贫困户难以造假,都是真正的困难户。因此,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各类农村扶贫补助的重点对象,也是扶贫工作的重点、难点。作为一项扶贫救助措施,农村危房改造当然也要重点照顾建档立卡贫困户。截至今年8月初,全国还有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64.3万户,因此,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2.低保户
  
  要想成为低保户,首先就是收入水平要不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低保户的收入水平都不高。有限的收入,用来维持基本的生活可能都不够,所以才会给他们评定为低保户,领低保补助,每个月从100多到三四百块不等。有了低保补助,维持基本的生活不成问题,但要想用来盖新房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低保户也是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帮助的对象之一。
  
  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其实就是自己居住在家的五保户,如果五保户年龄大了,生活难以自理,就可以免费住进养老院,就成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因此,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不需要盖新房,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如果家里居住房屋是危房,也应该优先进行危房改造。
  
  4.农村贫困残疾人
  
  不管到什么时候,身体残疾的人,都不好找工作,想要自己挣钱养活自己都很困难。现在有的城里,可能还有专门让残疾人就业的地方,但农村一般都没有,因此农村残疾人的生活大都比较困难。为了帮助他们,只要房子是危房,就属于农村危房改造的优先对象。
  
  5.其他符合规定的农村贫困人员
  
  除了以上4类农民“重点照顾”以外,其他的生活困难的农民,如果家里房子也是危房,那么也是有机会成为危房改造的帮扶对象的。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通常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是有四份的,开发商处有两份,房管局有一份,借贷人有一份,若借贷人是办理银行按揭的话,那么借贷人那份......

·一、出售商品房要具备哪几证?
      一、出售商品房要具备哪几证?(一)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

·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
      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很多年轻的夫妻都会在结婚之前购买一套商品房,这样在结婚之后就可以有一个安稳的居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

·一、夫妻离婚房产算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房产算财产吗?1、房产增值部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

·一、起诉前遗产房已经过户诉讼费怎么确定?
      一、起诉前遗产房已经过户诉讼费怎么确定?起诉前遗产房已经过户诉讼费需要根据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来确定,房产继承诉讼费用以房产的价值为标准,交纳情况......

·如今大多数的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由于资金不足,无法一次性支付全
      如今大多数的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由于资金不足,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所以只好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而这个时候买房子的流程自然就要比全款购房的流......

·起诉离婚房子怎么收费?
      近十年的离婚率年年都在增长,现在的年轻人在离婚时也是比较干脆的,在婚姻无法持续时也不会相互为难。但是如果涉及到房产和财产的分割,离婚可能就没......

·离婚房产不分割弊端有哪些?
      离婚后关于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往往会出现很多分歧和争议。而夫妻共同财产上,房产的经济价值又占很大的比重,房产的分割支配也是人们争议的重点。但也......

·滁州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滁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

·无证房的拆迁补偿比有证的低很多,怎么办?
      一、无证房的拆迁补偿比有证的低很多,怎么办?  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是违法建筑的,是不给予补偿的,如果是没房产证的合法建筑,当事人对补偿不满意的......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有哪些相关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越来越多人涌入到城市生活之中。会有很多的人进行房屋买卖交通,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对于合同来说,可......

·离婚房屋过户给宝宝的手续怎么办理?
      一些夫妻离婚后,如果手中有多套房屋的话,通常会将其中一套过户给孩子,作为父母对孩子的补偿。离婚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孩子,是采取赠与过户的方式,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