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复议程序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现阶段我国公民可能会因为国家机关的一些突发行为或者紧急状况造成个人的损失,很多人并不知道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即使知道国家赔偿也不知道国家赔偿的具体程序是什么。那么国家赔偿复议程序是什么?下面就国家赔偿复议程序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国家赔偿复议程序是什么?
  1、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
  当事人对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其一般程序为:申请人递交复议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复议,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原因和时间。
  2、复议期限
  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3、复议主体
  当事人对区县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由该消防机构主管的公安机关复议;当事人对市公安局消防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由市公安局复议。
  4、国家赔偿的程序和受理部门
  (1)这里所指的是对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其一般程序为:申请人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依法作出给予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
  (2)受理部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或复议机关。
  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程序,比其他司法机关适用的程序要简单一些,取消了复议程序这个环节。因此,需要将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单独提出来,对其程序简称作出单独分析。
  (一)人民法院一决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也适用这条规定,由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与其他司法机关赔偿的要求一样,没有差别。人民法院和其他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这个程序可以简称为一决。要说明的是,这一决是人民法院以赔偿义务机关身份作出,行使的不是人民法院的审判权。
  (二)赔偿委员会二决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根据这条规定,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避开了其他司法机关赔偿时的复议程序,赔偿请求人可以由赔偿义务机关的一决直接进入到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中来,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相关决定。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可以简称为二决,以与赔偿法院一决衔接和对应。把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称为二决,这只是在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时才有的,其他司法机关赔偿时则不能作这样的简称。
  在面对国家机关对您有意无意造成的损失时我们可以通过申请国家赔偿挽回损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您一定要对申请主体和申请期限有所了解,准备资料后交于国家受理机关,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
  
  
  


·离婚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

·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那么势必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判决问题,在我国,为了使得孩子更好的发展,通常会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父母......

·依法被监视居住要不要通知家属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对于醉驾大家肯定都是有听说过
      对于醉驾您肯定都是有听说过,醉驾在生活当中是危害很多人的生命安全的行为,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醉驾方面的处罚是很严重的。醉驾非常容易出现交通事故......

·2018年规定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年
      2018年规定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年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2......

·夫妻共有财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夫妻共有财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夫妻共有财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婚姻存在期间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

·我国为什么要禁止家庭暴力
      我国为什么要禁止家庭暴力其实我国法院在处理家庭暴力这样的纠纷的时候,有很多一部分人会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属于夫妻之间的一些正常的吵架,并没有必......

·男女办理结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男女办理结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男女办理结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双方身份证原件;2、双方户口本原件;3、三张二寸彩色双人近期合影证件照......

·撤销婚姻纠纷可参照的法条是什么
      其实我国民法典当中,针对可撤销婚姻的规定是十分实用的,如果违反民法典当中的相关规定结婚的话,其实对当事人双方来说也是有非常多的要害的,所以在......

·离婚要一方赔偿100万对方不同意怎么起诉
      离婚要一方赔偿100万对方不同意怎么起诉一、离婚要一方赔偿100万对方不同意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

·一、起诉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方式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方式是什么?男女双方无论谁起诉离婚,财产分配都要遵守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

·国家赔偿审理期限是多久?
      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人的侵犯,即使是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国家的某些行为造成公民的人身权益损害的情况,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而法律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