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精神分裂症无证据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精神分裂症无证据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然后申请法院去医院调取证据。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哪些情形需要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二、哪些情形最好不要离婚
  
  1、可能殃及子女的
  
  首先是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父母离婚后,会给子女带来失落感、被弃感、悲哀感、厌恶感、不安全感等,这些不良心理因素对其身心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
  
  许多父母离婚后,使子女产生失落感,从此失去了亲人的呵护,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失去了家庭的温暖,从而感到一种无家可归的凄凉处境。有的因一时承受不了这种忽然的打击,受到精神的刺激,产生诸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突发性心理疾患。
  
  离婚会使子女产生悲哀感。悲哀感是一种子女因失去而产生的悲伤、忧愤和凄凉的心境。具有悲哀感的子女,会形成自卑心理,对自己缺少信心,学习不能专注,且为人处事特别敏感,这会对他们成长后适应社会人际关系产生不良的影响,最后形成偏执型的人格。
  
  父母离婚,还会使子女形成厌恶感。他们从小耳闻目睹父母亲的离婚过程和不良言行,心理上受到一定的刺激,长大后会对异性与结婚产生厌恶感。有的孩子长大后甚至表示终身不愿意结婚,宁愿独身生活。
  
  2、可能会酿造痛苦、诱发心病的
  
  离婚会使当事者产生困惑感。不少被动的离婚者,对前夫或前妇提出离婚迷惑不解,有的认定对方有生活作风问题,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婚外“情人”。于是到处散布对方的隐私、缺点,以攻击对方,目的在于抬高自己的公众形象。因为当事者会感到因离婚降低了自己的形象。为此,当事者会感到困惑。最使当事者感到困惑的,还是其精神方面的不良影响。有的离婚心理者会产生一蹶不振、茫然若失的麻木心理,有的人因此需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染上某些不良的嗜好,如吸烟、酗酒,有的因无所事事,染上吸毒的恶习,从此走向堕落。
  
  在我们国家任何的诉讼活动,法院讲求的都是证据,毕竟最后的判决需要根据证据来进行,因此收集证据,是诉讼活动当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样,离婚案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当事人无法获取的话,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
  
  


·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如何判决?
      一、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如何判决?《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

·大家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有可能因为朋友聚会或者是谈生意,都会存
      您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有可能因为朋友聚会或者是谈生意,都会存在喝酒的这样一种行为。其实喝酒本身并不犯法,但是最重要的是喝酒以后为了自己和他人的......

·没登记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没登记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的,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所生的儿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权利。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

·离婚协议书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是什么?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

·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夫妻一方有打算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通常是到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

·如果是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归谁?
      一、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孩子归谁孩子抚养权双方都可以获得,不分上不上门女婿,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割。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协商不好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如何处理?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如何处理?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的处理办法是:1、民政局婚姻登记错误,造成重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原则包括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
      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原则包括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

·起诉更改抚养权费用是多少?
      现在,离婚率普遍增高,围绕在孩子的问题上有许多。因为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也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了......

·一、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子......

·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该如何处理
      男女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生下子女的一般是会被罚款,虽然此时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也是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因......

·夫妻分开3年了会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开3年了会自动离婚吗一、夫妻分开3年了会自动离婚吗?夫妻分开3年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