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该谁清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该谁清偿?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借款人不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在偿还借款后,可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双方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出借人提供的借款均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次实际转入借款人的个人账户且借款人不能充分证明其并非实际借款人,且借款的实际用途对借款法律关系的认定并无影响,故借款人应承担还款义务。借条上的名义借款人证明自己没有收到借款,出借人是被他人诈骗支付借款的,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名义借款人无须还款。二、在民间借款合同实践中,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通常有以下情形:1、民间借款合同违反《民法典》(2021.1.1生效)关于利率的有关规定,约定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上限的4倍,这样的利息是“高利贷”,高出的部分无效。2、民间借款合同中规定有复利条款。根据前述有关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民间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属于复利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复利的计算结果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倍的,高出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3、当事人违反《民法典》第670条规定,约定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该约定无效。4、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行为无效。5、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的,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6、根据《民法典》第148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7、在民间借款合同关系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款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还可依法予以制裁。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名言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的情况下,相关法律责任是要按照合同中确定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来处理,并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出借钱款时需要注意什么
      出借钱款时需要注意什么一、出借钱款时需要注意什么(一)是要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不但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如何,还要看对方......

·最新贷款委托协议书的范本
      最新贷款委托协议书的范本最新贷款委托协议书的范本(一)、范文一委托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 民间借贷中需防范的风险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间借贷逐渐兴起,人们相互间借贷用于买房、做买卖等情形越来越常见。但我们在进行借贷时千万不能忽略了风险问题。......

·有些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欠债不还是属于常见的民事纠纷,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常见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第一......

·欠钱不还跑掉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跑掉了怎么办?1、欠钱不还跑掉了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受理后,欠款人不出庭或者是下落不明,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有规定说明......

·什么情况下不能主张债权的抵消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的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不得用于抵销。由于债权可自由转让,以十分低廉的价格购买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很容易做到的......

·单一个欠条打官司能打赢吗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对于小额借款,如果仅有欠条,比如几万元,如果出借人能做出合理解释,法院一般会支持借贷关系成立;对于大额借款......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金融负债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金融负债吗?在公司的融资方式中,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手段。这类债券具有股权证和债权性双重特征,允许投资......

·私人借款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
      私人借款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样的现如今,私人之间借款是很常见的一件事,好多人都会把自己手里闲置资金借出去,赚取一些利息。私人借款必须签订借款协......

·什么是债权?无担保债权人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债权和债务。很多人对于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不理解。那么什么事无担保债权人呢?下面,我们为您收集了无担保债......

·债务追讨律师多少钱,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债务追讨律师多少钱,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很多人在债务追讨的过程中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但是聘请律师肯定要支付律师一定的费用,那么当事人......

·被他人强迫写的借条有效吗
      被他人强迫写的借条有效吗“胁迫”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还有一种情形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