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高利贷要父母还吗,高利贷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借高利贷要父母还吗,高利贷有哪些危害?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的消费水平也随着上升,故而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借贷的方式获取短期资金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且由于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的门槛较高,过程较为繁琐,故而不少公民会选择向某团体借高利贷,对于借高利贷没有钱还的情形,借高利贷要父母还吗?
   一、借高利贷要父母还吗
  1、欠下高利贷死后,如果有遗产,则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份额范围内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债务的金额超出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愿意偿还的话,法院也会支持;
  3、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高利贷有哪些危害
  民间借贷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高利贷却给人们生活和社会安定带来很多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
  1、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担过重。
  2、高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3、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4、高利息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
  实践中因为借高利贷引发的纠纷也比较多,因此建议各位千万不要借高利贷,免得自己的利益受到更大的危害。
   三、借贷的常见方式有哪些?
   1、典当行贷款
  在典当申请贷款时,只需借贷人提供有关典当物就基本能申请贷款,并且办理手续也简单,借贷人都可快速获得贷款,不过,典当行费用较高,为此通常只适合短期借贷,一般在3-6个月左右。
   2、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通常只需凭借借贷人个人资质就能办理,一般要求借贷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还款能力较强,并且有着良好的信用记录,在满足有关条件后,基本都能获得贷款,贷款期限通常在1-3年左右。
   3、信用卡透支
  如果借贷人持有信用卡的话,也可以通过信用卡透支或取现来获得资金周转,和其他贷款方式相比,信用卡透支是获得资金最快的一种方式,只需一台ATM机,就即可完成取现,当天最高取现额度可达2000元,通过信用卡取现是会产生一定的利息的,还需借贷人尽早还款。
  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对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借款没有钱还的情形,其他民事主体是没有义务提其偿还的,这也就回答了借高利贷要父母还吗这个问题。由于高利贷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严重的,故而建议各位不要选择此种方式借贷,以免使自己受到更大的损失。
  
  
  


·贷款还不了会被起诉吗?
      一、贷款还不了会被起诉吗?无论网上贷款欠多少钱不还,网络贷款平台都可以进行起诉,但实践中一般都是千元以上贷款拖欠时间比较长才会起诉,网袋平......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公民在遇到经济困难时,会向其他熟识的朋友借钱,产生个人债务。而作为公司在与其他企业进行经济往来合作时也会产生债务。在......

·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一、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并不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

·别人欠钱不还有合同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有合同怎么办?如此情况只能去法院起诉,胜算当然很大了,因为确实欠钱,又有相关的证据。处理时间的话,如果能联系到被告,一个月左右可以......

·谅解书签完字他欠钱不还怎么办?
      谅解书签完字他欠钱不还怎么办?谅解书签完字他欠钱不还可以选择起诉,此时已经有了足够的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当事人虽然达成了和解协议,但不能......

·挪用公款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说到挪用公款罪,您要注意区分一下,这与挪用资金罪是不一样的。虽然这二者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但单从这个犯罪主体上来说,法律方面的要求就不同......

·哪些情况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
      在借款活动中,借款利息的问题经常会引发纠纷,而该类纠纷的发生也是有原因的,可能是因为彼此是熟人所以未就具体事项约定清楚,也可能是因为自己法律......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

·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
      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一、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当双方或三方互负债权债务时,只要彼此协商一致,那么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是可以通过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来进行抵消的......

·逃避缴纳税款罪罚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逃避缴纳税款罪罚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

·借条借款人可以是多人吗?
      借条借款人可以是多人吗?借条借款人可以是多人,借债人数量可根据客观事实进行确定,并签订借条,法律对数量上并无约束,据实书写即可。但是按照常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