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3、对方财产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车、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二、欠钱不还判刑吗如果只是单纯的欠钱不还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不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一般是不会判刑的,如果是恶意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就有可能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三、债权人诉讼该注意哪些事项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若您选择了进行诉讼,那么应注意做好诉前的准备工作。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建议债权人不要盲目起诉,应当寻找专业人士采取补救措施,如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债协议等等。欠钱不还不会准备抓取坐牢的,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人民法院不但会进行强制执行债务,还会将债务人列为失信执行人,也就是限制高消费,且不可以办理贷款等。直到债务人履行自己义务之后,才会解除失信执行人。
  
  
  


·拿着假借条诉讼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2、诉讼参与人或者......

·关于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在我们国家,尤其是触犯了一些法律之后相关处罚是比较严格的,对于贷款诈骗罪的处罚也会比较严格,那么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

·申请支付令追讨债务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支付令讨债也就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强制债务方支付债款。但是法律对支付令的申请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则无法申请支付令。具体来讲,......

·给老板做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给老板做事欠钱不还怎么办?若形成了劳动关系,则要在考虑时效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不是劳动关系,可直接向法院起诉。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

·如何起诉欠债公司的股东
      一、如何起诉欠债公司的股东《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

·珠三角贷款免抵押免担保办理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贷款免抵押免担保办理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一、珠三角贷款免抵押免担保基本条件1、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下;2、是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

·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
      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生活中,有欠债或是别人欠你债的情况不少,人有不测风云,有时候都会有着急用钱而钱不够用的时候。这时,就会出现债权人要求提前还......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

·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
      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一、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

·可转换公司债券种类有哪些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类型其他类型的可转换证券包括:可交换债券(可以转换为除发行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可转换优先股(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优......

·什么是借条的诉讼时效?
      什么是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指的就是去法院起诉能够得到法院胜诉支持的时间规定,借条的起诉期限要看借条中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

·借出去三百六十借条丢失怎么办?
      借出去三百六十借条丢失怎么办?借出去三百六十借条丢失的情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2、可态度从容地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