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争取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情况,此时就会对抚养权进行争夺。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闹上法院。这个时候争夺抚养权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了,那么夫妻离婚后争取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争取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二、离婚后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离婚后,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在进行抚养权官司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各显神通,收集对自身有利或者不利于对方的证据了,这样才能有机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至于争取抚养权要什么证据,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


·离婚后有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
      当一对夫妻感情破裂,过不下去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离婚。随着离婚率的增高,离婚纠纷也越加的增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等各种问题往往闹得不......

·妻子死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妻子死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妻子死后,妻子的那一部分财产则成为遗产,如没有遗嘱,要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来分配。丈夫无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死后......

·离婚取证有哪些方法?
      ?一般来说对于离婚取证方法主要有四种:1、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如银行查询、证券查询等;2、当事人提供如结婚证、户口本、保证书或悔过书;3......

·母亲争如何取抚养权
      母亲争如何取抚养权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

·一、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的规定是什么?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的规定是: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

·原配起诉重婚在哪里起诉
      原配起诉重婚在哪里起诉?原配起诉重婚应该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

·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要好多
      协议离婚,夫妻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支出的费用是比较多的。而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就需要预交一定数额的诉讼费。那究竟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要......

·是不是分居三年算自动离婚
      是不是分居三年算自动离婚?分居3年不会自动离婚的,离婚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一是向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说,“自动离婚”的说法是不成......

·一、父母赠予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父母赠予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得到的遗产和赠与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只能说明效力高,说财产留给丈夫或妻子多少多少......

·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了。那么此时,当事人应该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

·离婚孩子归谁
      一、离婚孩子归谁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

·新婚姻法补充24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