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是否有继承权?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是否有继承权?
  
  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的话是没有继承权的,依据《民法典》规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体现了尊重遗嘱人(亦即财产所有人)意愿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在此补充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生效,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由此得知,如果立遗嘱人自己在遗嘱中把名下所有的合法遗产全部都留给了第二法定继承人的话,作为第一法定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和第二法定继承人进行争夺。实际上就是我们在立遗嘱的时候,没有必要考虑法律上规定的继承顺序,想留给谁就可以留给谁。
  
  


·二婚女人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二婚女人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二婚女人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进行判断。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存在继承权,具体情况如下所......

·怎么确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遗产终究是给在生或即将出生的人来继承的,而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不仅仅可以通过法定方式来继承,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则往往是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必然丧失继承权吗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必然丧失继承权吗一、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必然丧失继承权吗?杀害被继承人的的行为必然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

·配偶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配偶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

·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怎样的在继承当中
      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怎样的在继承当中,代为继承也是十分常见的。主要是由于被继承人的儿女先与他死亡,而此时可以由其儿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来继承被继承......

·一、继承法继承遗产需要缴纳费用吗?
      一、继承法继承遗产需要缴纳费用吗?继承遗产一般是不需要缴费的,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

·子女写遗嘱不让父母继承有效吗?
      子女写遗嘱不让父母继承有效吗?1、根据《民法典》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但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

·对于胚胎是否可以继承?
      对于胚胎是否可以继承?可以继承的,从而需要保留遗产份额,只能等胎儿活着出生成为婴儿的时候才可以正式的继承取得遗产。如果胎儿是死体,那么他的那......

·怎么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怎么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

·丈夫死后谁的继承最多?
      丈夫死后谁的继承最多?一、丈夫死后谁的继承最多?按照法定继承,丈夫死后参与遗产分割的继承者分割获得的遗产是一样的,此时妻子、子女以及死者的......

·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有效吗?无效,一般来讲,继承人放弃继承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的表示,但是现实生活中,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表示放弃......

·共同财产死后怎样分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
      共同财产死后怎样分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