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绑架妇女当老婆犯什么罪?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绑架妇女当老婆犯什么罪?
  
  
  绑架妇女当老婆犯了拐卖妇女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罪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量刑从拘役到五年有期徒刑,具体到每个案件如何判,主要考量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和犯罪后果。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一般表现为不向主管负责解救的部门汇报情况;不制定解救方案、计划;不安排布置解救行动等。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造成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等后果以及引起其他犯罪案件发生等。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不仅是一种失职行为,更是一种犯罪行为。涉案人对被拐卖、绑架妇女不进行解救的原因也可能是多方面的,而出于不同的原因、不同的犯罪情节涉及的定罪和量刑都有可能不同。
  
  
  发现了他人被绑架或者是拐卖,但是却没有及时的向司法机关举报时,可能会被人认定为是拐卖儿童、妇女罪的帮凶,此时一般会受到诸如被判处拘役等的刑事处罚。公安机关在接到拐卖案件的举报之后,也需要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
      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家庭暴力这个词想必我们并不陌生,但大多数人对这个词的第一反映是男性向女性施暴,事实上,男性同样也可以成为家庭暴力......

·返还结婚彩礼最新规定
      返还结婚彩礼最新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

·一、婚前财产起诉离婚隐瞒是否会少分共有财产?
      一、婚前财产起诉离婚隐瞒是否会少分共有财产?隐瞒婚前财产不会少分财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

·根据我国婚姻法法律要求
      根据我国婚姻法法律要求,探视权是指离婚夫妻未与子女生活一方,有权利探视子女,并且与子女生活一方要主动积极配合。但是假若出现对方不配合的情况,......

·离婚财产藏匿怎么办?
      ,许多对夫妻因为感情破裂或是婚外情选择离婚的案件司空见惯。甚至有时候在离婚过程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以获得......

·女方起诉离婚要小孩的抚养权从哪些方面取证?
      女方起诉离婚要小孩的抚养权需要从哪些方面取证?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

·在我国的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当中
      在我国的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当中,对于彩礼返还的条件主要有以下这三个方面。(1)在把彩礼支付给对方之后,两个人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登记,在没......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1、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

·婚后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一、在结婚后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

·离婚诉讼扯诉后需要再等半年不离婚诉讼撤诉后
      离婚诉讼扯诉后需要再等半年不离婚诉讼撤诉后,是需要再等半年的。离婚诉讼撤诉后,必须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离婚拒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有着婚姻法进行约束。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另一方应当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但是......

·没有证据可以报对方重婚吗?
      没有证据可以报对方重婚吗?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而且需要提供证据,如果没有相关证据,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