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乙方)
  质权人(甲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 《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乙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150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 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二、 本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为包括《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有限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甲方保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工商局股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五、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则乙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债权的范围承担担保责任。
  六、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七、 乙方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乙方原因违约而由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
  八、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出质股权,如需转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
  九、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股东权利均由乙方委托给甲方行使,甲方行使股权时有一切自主权,但不得损坏乙方及厦门涌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出具相应的委托书。
  十、 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一、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十二、 本质押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质押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十三、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在证券登机构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处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综上所述,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的范本中,需要您特别注意的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出质股权,如需转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而且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股东权利均由乙方委托给甲方行使


·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公司法提到的共4种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

·合伙企业属于法人组织吗
      合伙企业属于法人组织吗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

·家族企业改制案例有哪些
      家族企业改制案例有哪些?家族企业在生活是很常见的,那么家族企业改制案例有哪些呢?家族企业关系到根本利益,对于产权制度是需重视的,该制度特征......

·企业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企业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要求: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

·独资公司验资股东会决议范本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独资公司验资股东会决议范本的基本格式是什么一、独资公司验资股东会决议范本的基本格式是什么?独资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

·未经股东同意注销公司犯法吗
      不合理。如果是股份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破产”只适用“解散”依据我......

·什么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不是老板?
      什么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不是老板?公司法人在一所公司当中担任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是一个公司运行的核心,也是公司经济政策上的全权负责人。但是公司法......

·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拥有核心权力。在我国,法定代表人基本是公司的总经理。我国的公司法是专门针对公......

·签合同盖章为分公司起诉谁
      签合同盖章为分公司起诉谁?应当起诉总公司,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

·一人有限公司成立之后还能增加股东吗
      一人有限公司成立之后还能增加股东吗不可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不能增加股东,......

·新公司法利润分配规定是什么?
      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就是为了获取收益,公司在良好运营的情况下会产生一定的利润。像股份有限公司每年都公布业绩,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利润分配方案。我......

·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股东一般都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的,可以说除了独资公司以外,其他绝大多数的公司存在的核心就是因为有了股东,如果没有股东给公司注册出资,根本就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