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把车借给无证人驾驶会有什么处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把车借给无证人驾驶会有什么处罚1、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无证驾驶处罚应该是怎样无证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罚应当都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如果车主在明知对方无驾驶证还出借机动车,此时机动车会被扣留,同时也是会吊销车主的机动车驾驶证。不过要是事先并不知情的话,此时也是会有一定的处罚,不过处罚相对较轻。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一、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由于车辆质押业务中,如果出借人只是控制了车辆,没有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不能对抗第三人,......

·车险合同未生效出险会给出赔偿吗?
      车险合同未生效出险会给出赔偿吗?不会;车险合同里是有保单生效日的,保单的效力从生效日开始,但是前提是,你在生效日之前已经缴纳了保费。并且在生......

·当发生交通事故
      当发生交通事故,情况比较严重无法解决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当然司法鉴定也不是免费就可以完成的,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可能大家对交通事故司......

·一、交通事故后追偿判决不执行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追偿判决不执行怎么办?交通事故后追偿判决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上诉期限为15天,上诉期满后,对方拒不履......

·车辆追尾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追尾就是说车辆在同一道路上行驶,由于前车的原因或后车的原因而导致后车的车头撞上了前车的车尾,然后轻者造成车子受损,重者就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现今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时一场交通事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当
      现今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时一场交通事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当父母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时,肇事者对其子女也就是被抚养者必须进行合理的赔偿,给予其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出可调解吗
      目前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行车辆增加,交通事故频发。在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应该怎样处理解决呢。很多人问我们,而双方......

·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 我国既然制定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我国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我国既然制定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就要求各司机在日常的驾车过程当中是要严格遵守的。有些司机总是想用自己的小聪明......

·开发商推迟交房的原因有哪些?
      开发商推迟交房的原因有哪些?1、房子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没有合格,大部分原因都是房子的质量出现严重的问题而未验收合格以及没有达到《消防法》要......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交强险是强制车主购买的一种保险,但是很多人对于交强险赔偿方面的相关问题不是特别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交强险赔偿对象......

·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
      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道路交......

·发生车祸家属有误工费吗?
      发生车祸家属有误工费吗?一、发生车祸家属有误工费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