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怎么报?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怎么报?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那报销方式是通过责任方面的比例确定,找到责任人员来要求索赔,后续由保险公司来进行具体损失的计算和后续赔偿问题,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所谓实际发生的费用,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如果交通费用的支出属于实际与受害人本人的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相联系,并且费用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交通费标准,则认为属于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由于必须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所以在确定方面可以灵活一些。(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费的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9项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0项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二、交通事故赔偿中住宿费怎么计算(一)住宿费的概念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与交通费一样,住宿费的发生也是交通事故非常可能带来的后果,应当给予赔偿。(二)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该解释并未对住宿费的计算给出明确规定,参照其他相关法律,住宿费一般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标准进行计算,并且,事故责任人应当负担的住宿费,以受害人及其亲属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用为限。在实践中,受害人或其亲属因住宿而支出的费用,如果与受害人本人赴外地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赴外地处理交通事故等活动相关联,并且费用的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则应当属于合理支出的住宿费用。(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住宿费的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项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1项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费用,其数额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交通事故的赔偿是存在着很多的项目费用的,但是每一种的项目费用,他可能会存在着不同的状况,对于责任人来说的话,他们都是存在着交强险的,所以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保险公司会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经过协商......

·私家车报废违章怎么办?
      私家车报废违章怎么办?有违章未曾处理的车辆,是不能够办理报废手续的。违章肯定要处理,并且该扣分扣分,该罚款罚款,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折扣。之所以......

·交通事故聘请律师要注意什么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若当事人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才好的话,此时一般都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但交通事故律师也不是随意聘请的,其中需要当......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是很多家长十分关心的事,但自己有时候却没空接孩子,但一些不太正规的学校却使用一些不符规定的车辆接......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到底包不包括摩托车呢,很多人对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其实摩托车不能简单的归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的处理方式包括了报警、打保险公司电话等等。交通到场后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那......

·一、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怎么处罚?
      一、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怎么处罚?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是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一些民事方面的赔偿,除此之外的话可能面临着一些行政的罚款的。交通肇事......

·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标准是多少
      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标准是多少一、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标准是多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5元。补贴从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按月计算。采取按季度......

·汽车上牌多少钱,上牌照的流程是怎样的
      汽车上牌多少钱,上牌照的流程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很多人都买了新车,那么该怎么给汽车上牌成了首要的问题,汽......

·交通事故伤精神残鉴定九级应该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伤精神残鉴定九级应该怎样赔偿1、医疗费:以单据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

·出了交通事故,找谁判定交通事故责任?
      拥有一辆汽车是每一个人的梦想,也可以说是事业有成的小标志。但,开车上路了,及时再谨慎再小心,也难免出现交通事故。人常说,你不撞人,人家还撞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