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企业清算后的财产清偿顺序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伙企业是现在企业当中非常常见的一种,通常是由几个合伙人发起的,对于企业的债务承担着连带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出现了债务的话,各个合伙人是要用自己的全部资产对于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那么如果合伙企业开不下去了,要破产清偿的话,清偿的顺序应当是怎样的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企业破产了怎么办?如果企业破产了的话,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请专门的人员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来进行一个清算,最终得出一个企业目前还有的财产总额,来对下列问题来进行清算或者是补偿。二、清算赔偿的顺序:1.破产之后,第一个要结算清楚的就是清算本身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员工的工资。由于清算本身的费用属于成本性费用,如果这个不支付的话,就没有办法进行以下的环节,所以这个是首先一定要支付的。其次,在我国的劳动关系当中是非常注意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劳动单位必须按时的给劳动者支付工资,哪怕是破产了,也需要用结算出来的资金先给劳动者发放工资,不仅仅是工资,还包括社会保险所应当交纳的费用,或者是在劳动关系终止的之后自己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等等。2.在对于以上的这些费用进行清偿了之后,如果还有剩下的财产的话,需要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所欠的税款进行缴纳。这不同于上一个对于清算人员和劳动者的义务,对于税款的缴纳是企业对于公司的业务。一个企业在经营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地需要交纳各种各样的税,所以就算破产了之后,这些说也必须要按时的补齐负责。各个发起人还需要对于自己所欠的税和滞纳金承担连带责任,早晚都是要补齐的。3.同时,如果企业在经营的过程当中有贷款或者是对外有欠款的话,也属于各个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应当用公司的钱对于所欠的债务进行清偿,公司的钱不够的话,要拿出个人的钱对于债务进行清偿,总之就算是合伙企业,破产了之后也不可以在外欠任何的钱。三、如果还有富余:1.以上的这些项目就是合伙企业如果破产了之后,清算出来的钱必须要偿还的项目,那么如果在偿还了之后,自己的企业还有剩余一部分金额的话,就要分给各个发起人了。2.分给各个发起人的比例,如果在合同当中已经有约定的话,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发放,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就可以按照各个发起人在合伙企业当中所占的份额来发放,或者是平均发放都可以。这个问题可以由各个发起人来协商。3.合伙企业的成立是比较简单的要求,门槛是比较低的,当然破产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由于合伙企业只是由几个发起人成立的,所以并没有强大的财政支持和后盾,在现在的经济大环境当中很容易被淘汰。不过就算合伙企业破产了,之后清算出来的财产也不会为负数。通常来讲,是足以已支付以上这些费用的,而且还有可能剩下一些钱可以由各发起人分得。
  
  
  


·破产清算需要清算什么
      破产清算需要清算什么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

·企业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办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此时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依法赔偿。而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

·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清算有怎么样的区别?
      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清算有怎么样的区别?一、什么是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

·公司解散的条件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

·法律上公司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清算需要多长时间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

·隐名股东能直接参与清算吗?
      隐名股东能直接参与清算吗?不能。法律条文中从未有名词“隐名股东”。它是公司法实践中对虽实际出资,但未在工商登记、股东名册中具名的与公司有一定......

·破产财产的范围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nb......

·债务人将已经抵押的房屋用于以房抵债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以房抵债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

·企业清算后净资产怎么分配
      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

·破产清算注意问题有哪些
      破产清算注意问题有哪些我国现行的有关企业破产方面的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破产企业的债权清收在程序上作了明确规定。为了使破产企业的债权得到最大......

·如何进行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

·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可以是购买的债权人吗?
      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可以是购买的债权人吗?一、债务人申请按照《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