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案件当事人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案件当事人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案件当事人申诉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诉状,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二、相关内容拓展
  
  
  1、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2、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决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当事人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3、对于下列申诉,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的:
  
  
  (一)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
  
  
  (三)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
  
  
  (四)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终止审查或者不抗诉的决定不服,再次提出申诉;
  
  
  (五)不属于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其它情形。
  
  
  4、当事人申诉的,由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当事人应向控告申诉部门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能够证明申诉主张的其它证据材料。
  
  
  5、当事人应当认真制作申诉书。申诉书一般情况下应该是打印件,确实没有条件提交打印件的,也可以提交手写件。申诉书应当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不服裁判文书的文书号、申诉请求、案件的事实情况和申诉的理由,在结尾处签名或盖章,并写上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方便案件承办人及时联系。
  
  
  6、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申诉案后,移交本单位的民行部门办理。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除必要的材料复印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7、当事人应当积极提供证据,配合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的干警收集、调查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对证人、鉴定人等打击报复,将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的当事人如果向法院进行申诉,需要携带的材料和相关的程序当地法院有明确的要求,按照相关的程序办理即可。申诉一般是在案件已经进行了审理但是当事人其中一方对于案件的审理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下做出的举动,是但是人拥有的合法权益之一。
  
  
  
  


·一、交通事故评残及法院结案要多长时间?
      一、交通事故评残及法院结案要多长时间?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

·一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实践中,资金充足的人一般会选择购买一手房。如果要买一手房,那么一手房买卖的程序有哪些?而购房者还是资金不够的话,往往会选择购买二手房,那么您知......

·关于延迟交货违约金的收取规定有哪些?
      关于延迟交货违约金的收取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交契税购房合同每张都复印吗
      是的。办理契税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3、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提供......

·一、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

·醉酒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因为在喝酒之后很难控制自己的意
      醉酒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因为在喝酒之后很难控制自己的意识行为,因此了在喝酒后开车很可能会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这样发生安全交通事故就会给自......

·一、营运货车误工费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营运货车误工费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撞上营运车辆大致有三种情况:全责、同责和无责。全责:需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和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

·大约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就可以。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
      大约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就可以。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等可取(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

·车祸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车祸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一、车祸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一般来讲,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法院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法院判刑标准是什么?一般是3年以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最新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出现交通事故以后,要及时的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包括如何处理事故车辆,双方的责任如何划定,伤者如何进行救治等等都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需要注意的......

·一、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办?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也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