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股权变更要交税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企业股权变更主要表现为股权的投资转让,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股权的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照其股权转让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以转让股权的收入减去原值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其缴纳的税率适用于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以原价转让的股权的话,那么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涉及到企业所得税,那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方法如下所示:企业因为收回、转让以及清算等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后,所获取的收入减去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即为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那么这部分如果是正数的话,所得就应该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里,依法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缴纳金额的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应缴纳税额进行核定。(一)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可以不设置账簿的情况,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应该设置帐簿但是纳税人没有设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应纳税额进行核定。(三)纳税人擅自将账簿销毁了的、纳税人拒不提供相应的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应纳税额进行核定。(四)纳税人设置了账簿但对账簿内容记录不认真,敷衍了事,账目混乱不堪,或者是对有关成本的资料、收入凭证等残缺不全的,造成查账困难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五)纳税人产生了纳税的义务但是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纳税,税务机关对其责令限期申报却有逾期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六)纳税人没有正当理由说明其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关于税务机关具体如何核定应纳税额,就需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来规定。股权变更后需要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那一天起算的三十天内,带好证件在市地税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当然,如果是经其他有关机关批准或这宣布变更了的或是税务登记实际发生变化了的,时间还是以那一天起算的三十天内。如果企业自然人的股东股权需要变更的,那么其原主管的税务机关需要在其《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上加上自己的审批意见,然后就可以去登记分局大厅或登记外点办理变更手续。对于自然人股东来说,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股东获得的股权转让所得,需要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其适用的税率为20%。财产转让所得以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总数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其他费用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

·法律上什么行为是指示交付
      法律上什么行为是指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

·抵押车债权转让是否合法呢?
      抵押车债权转让是否合法呢?如果借款人无法进行还款时,贷款银行或平台债权转让通知借款人,如果借款人实在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或平台只能讲车辆进行抵押......

·开车不栓安全带会被罚款吗
      开车不栓安全带会被罚款吗一、开车不栓安全带会被罚款吗不系安全带处罚标准不系安全带扣3分处罚100元罚款,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扣司机1分,罚款50元......

·自行车逆向行驶和电瓶车相撞是谁的责任?
      自行车逆向行驶和电瓶车相撞是谁的责任?自行车逆向行驶和电瓶车相撞,自行车逆行违法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但是交警处理也是以人为本,先治疗伤者为先......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效力是怎样的一般来说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效力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租客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
      租客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中有一种是双方各半的,即同等责任,但在这样的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中有一种是双方各半的,即同等责任,但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交通事故不一定就是发生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因此实际当事人所需要承担......

·交通肇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交通肇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一、交通肇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我国如果发生校车超员怎么办
      我国如果发生校车超员怎么办对于现在的孩子,说起来他们的生活条件都是非常优越的,在上学上不仅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各大学校配备的校车也为他们的上学......

·开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要扣分吗
      开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要扣分吗在开车的过程中,要是系上安全带的话,那要是出事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害,可以说安全带是起到了一定保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