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代理词范文包含哪些内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关于xxx与xxx、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 纷一案的代理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x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出庭诉讼,通过庭审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现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发表一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损失要求不十分合理
  
  ①原告65岁,退休工人。发生交通事故本人的退休金并没减少,侵权行为没有导致其收入的减少,再主张误工费于法无据。
  
  ②护理费主张每天100元没有依据,超过商洛当地实际。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护理费无固定收入按照陕西省社平工资60%计算的标准,每日按照80元比较合理。(48853÷×60%=80.3)
  
  ③营养费按照每日10元比较合理。
  
  ④后续治疗费不合理。原告的损伤经过治疗,治疗终结,并经鉴定定残。既然定残就意味着无需治疗,治疗终结,既主张残疾补偿金还要求主张继续治疗费不合情理也于法无据。原告主张精神抚慰金过高,超过了其伤残的程度。原告鉴定为9级伤残,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失司法解 - 2 - 释》以及商洛审判实践,每一级2000元,精神抚慰金不超过4000元比较合理。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精神抚慰金优先由保险公司承担。此笔赔偿项目应该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
  
  二、针对原告损失要求。
  
  代理人认为应该按照法律依法确定其数额,对全部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赔付。本案现查明的损失除鉴定费外,都在交强险范围内,应该有保险公司直接给原告赔偿。如超越交强险,被告按照事故责任承担应承担的份额。 以上意见,希望法庭能够采纳。
  
  代理人:xxxx事务所 律师 姚xx
  
  xxx年xx月xx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立案之后证据提交期限
      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当......

·租房的时候也是会涉及到房屋交验问题的,毕竟此时承租人是交纳了
      租房的时候也是会涉及到房屋交验问题的,毕竟此时承租人是交纳了押金的,因此一定要验清楚,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不过话说回来,在租房交验过程中......

·助力车酒驾怎么办
      酒驾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大主要原因,所以法律对酒驾做了严格的规定,现在酒驾甚至可以达到刑事责任。所以最好的建议就是酒后禁止驾驶,当酒后发生交通......

·代驾撞车怎么索赔?
      代驾撞车怎么索赔?1、判断事故责任若代驾司机有责,则以保险理赔流程处理;若对方全责,由对方负责理赔,我方司机无需报案,请报警122定责处理,以......

·造成交通事故报警违法吗?
      一、造成交通事故报警违法吗?造成交通事故报警显然是合法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不管你是不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都......

·遭遇高速车祸如何理赔
      遭遇高速车祸如何理赔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案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

·什么是车祸不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
      什么是车祸不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一、什么是车祸不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

·醉酒驾车的取证问题成为让人关心的问题,因为有时候有的人其实并
      醉酒驾车的取证问题成为让人关心的问题,因为有时候有的人其实并没有喝酒,只是吃了一些含有酒精的食物,这时也会检测出酒精含量超标的情况,那么就会......

·一、交通事故鉴定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鉴定不算工伤有赔偿吗?不算工伤也有赔偿,可以像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索赔,如果自己负主要责任的话,相关损失自行承担。交通事故赔偿标......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为了能够保障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公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使其能够准确认定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双方的责任和过错,用来维护交通道路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国家......

·一、交通事故死亡近亲属误工费计算如何进行?
      一、交通事故死亡近亲属误工费计算如何进行?交通事故死亡近亲属误工费计算是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下,是有亲属误工费赔偿的,亲属办丧事的误工费一般以三......

·合同上交到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
      合同上交到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公司法务部门承担着为该公司防范风险的重大责任,不管是合同的拟定,公司制度的修订,亦或者是关于法律方面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