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协商一样,如果单位不愿支付,调解无法取得效果。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4、劳动仲裁、诉讼。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从以上四种渠道上看,最经济的是协商和调解,但成功率低。劳动监察部门的查处属于行政执法,其处理决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或者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后,都可以强制执行。从法律效力上看,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是同等的。二、加班工资是否可以用调休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依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以调休的方式代替加班工资,但是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而不得以调休的方式代替。有时候这一自愿加班是公司杜撰出来的,其实原本是公司安排的加班,这样的情形已然属于拒付加班费。而员工在听从了单位的加班安排之后,就是可以主张自己的加班工资的。当然要是安排在周末加班,之后也做出了相应的调休,则单位也可以拒付加班费。
  
  
  


·注册公司名称省级注册资本需要多少?
      注册公司名称省级注册资本需要多少?一、注册公司名称省级注册资本需要多少?1.需要看所在的行业。2.一般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一人公司需要10万元......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流程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流程给别人打工的时代早就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国家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的扶持让您人人都可以当老板。但是公司注册有许多问题需要注......

·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有什么规定?
      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有什么规定?由于我国推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很多人开始通过开办小型公司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国家不仅在宣传上号召人们......

·股东变更登记材料都有哪些
      股东变更登记材料都有哪些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方式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方式是什么?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控股的公司,主体存在特殊性,但一经设立,会与社会公众以及其他类型的企业发生经历利益关系,故而政......

·注册公司法人要求分红是否可以
      注册公司法人要求分红是否可以注册公司法人主要是指能够独立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一个部门,可能您在影视剧或者是生活当中经常会把公司的法人代表简......

·企业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一、基本情况即概括说明公司综合情况(主要是通过对公司的主要经济指标及财务指标的说明,概括说明公司整个经济形势......

·企业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年检需要什么资料?一、企业年检需要什么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执照正本复印件4份2、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A4)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合伙企业法人自愿退股怎么规定的?
      合伙企业法人自愿退股怎么规定的?由于各种原因,合伙人可能会想要退伙,那么,合伙企业法人自愿退股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首先要说的是,合伙企业不具备......

·企业拆迁资产评估应注意哪些事项?
      企业拆迁资产评估应注意哪些事项?近年来在工厂搬迁损失和费用方面的评估工作中,总结了以下一些体会。一般来说,工厂搬迁对企业的影响或者说对企业生......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并且没有提前通知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并且没有提前通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需要提前通知(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对员工......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制度分别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制度分别是什么意思?您是否知道,在注册公司时有一项是注册资本登记,这是国家为了管控市场而确立的门槛制度。且在注册资本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