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里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
  
  二、劳动法的特殊保护
  
  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对某些劳动者采取了特殊保护制度。
  
  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也不得终止,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这些情形包括: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
  
  1、基础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5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2、关联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2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者与企业已经不再有法律上的合同关系,企业也不再对劳动者的法律行为负有责任。而常见的劳动合同终止就是劳动者提出辞职,或者企业解雇劳动者都会造成劳动合同的终止,如果是企业主动终止劳动合同,企业还会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劳动仲裁裁决后起诉应该怎样办理
      劳动仲裁裁决后起诉应该怎样办理一、劳动仲裁裁决后起诉应该怎样办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员工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

·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核准,申办个体工商户需准备以下材料:
      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核准,申办个体工商户需准备以下材料:1、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寸免冠......

·生父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其实是有义务抚养孩子的,并且这样的义务还是法定的,不会因为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而消灭。但也有那种离婚或者分手之后......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随着现在北京发展越来越快,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必须得不断的完善,比如在工伤鉴定方面的标准跟别的城市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哪......

·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期限是多久?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严格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过关,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也出......

·员工简历造假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员工简历造假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一、劳动仲裁是什么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

·上班喝酒因公受伤算工伤吗?
      上班喝酒因公受伤算工伤吗?一、上班喝酒因公受伤算工伤吗?职工在工作中或工作前饮用酒类食品,工作中受酒精作用影响,行为处于非正常状态,由于本......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是多少
      在新员工接受一份工作时,转正之前通常会有一段几个月不等的试用期,这是一个缓冲考察期,可以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互相了解,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

·多少岁就不算童工?
      我国对童工的界定是根据年龄来划分的,虽然您都清楚童工是包括在未成年人当中的,但具体多少岁就不算童工,大部分的人可能还是不太清楚的。针对这个问......

·劳动合同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资的标准以及范围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

·睡觉被辞退有赔偿吗?
      睡觉被辞退有赔偿吗主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在已经出台并由员工签字确认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中明确上班睡觉属于严重违纪情形,并且在该纪律条款中明确该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