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倒车躲交警责任怎么划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醉驾倒车躲交警责任怎么划分?
  
  与倒车的车辆发生碰撞按一般的简易处理程序都由倒车车主负全责,但并不是绝对的。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认定还应该根据倒车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来认定,交警应进行现场勘验,只有受理案件的交警在经过检验后才能给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责任认定。所以说,倒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应按照具体情况来进行责任的划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1、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2、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四)不确定责任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综上所述,在交通安全过程中,醉驾行驶是个很严重的事件,如果被交警抓住那么将严惩不待;对于有些人为了躲避交警,在醉驾时发现交警就会赶紧躲避,以避免被交警抓到,但是对于这种行为则是在醉驾的基础上罪加一等,更要严厉处分。
  
  


·交通违法行为哪些会被拘留
      交通违法行为哪些会被拘留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

·车辆如何定损,标准是什么
      车辆如何定损,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中多数情况下会造成车辆的损害,此时要想对受损的车辆进行赔偿,那么就要先对车辆进行定损。那么这个车辆如何定损呢?......

·超过60岁车祸后赔偿误工费吗?
      超过60岁车祸后赔偿误工费吗?一般是需要赔偿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单方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车辆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在另一方面也为您的交通安全带来一定隐患。如今各种交通事故而引发的一系列安全问题已经,似......

·酒后骑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划分依据是什么样的?
      交通法规中对于酒驾的行为的惩处力度还是非常大的,喝酒之后不管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陈都是非常的危险的。如果在酒后意识没有完全清醒的情况下驾驶......

·交通事故残疾鉴定费用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残疾鉴定费用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

·电视剧中经常有些富商得了什么重病或者车祸然后自己
      电视剧中经常有些富商得了什么重病或者车祸然后自己富商的孩子之间就开始抢遗产,对于遗产的这个问题我们您是非常的关注的。因为毕竟是遗产毕竟是钱,......

·商品房买卖交付规定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交付规定是什么?建筑公司建造的商品房如果想要得到利润首先就得保证其项目能够被公民购买,所以在还没有完成之前就已经通过销售方向公众......

·信用卡诈骗罪不交罚金的后果是什么?
      首先,通过查阅我们可以知道,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一种......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单位证明是唯一需要提交的材料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单位证明是唯一需要提交的材料吗?不是,误工费的证据主要包括:1、误工收入证明(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

·车祸导致脊椎神经损伤应该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车祸导致脊椎神经损伤应该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一、车祸导致脊椎神经损伤应该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之后再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

·汽车抵押贷款是什么样的贷款?
      汽车抵押贷款是什么样的贷款?一、汽车抵押贷款是什么样的贷款?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