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认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认定
  
  一、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认定
  
  1、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没有及时报工伤,那么员工需要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只要是能证明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也是可行的,比如说工资流水,同事的证明。
  
  2、员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申请登记
  
  1、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的相关材料;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遇肇事者逃逸的,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8)属借用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9)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0)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11)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
  
  (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三)、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六)、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发生工伤需要当事人提交工伤申请,工伤保险机构会根据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工伤条件的会按照工伤的等级赔偿工伤费用,但是如果不符合工伤的,会进行驳回并告知驳回的原因。劳动者发生工伤,所有的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试用期如果做不了可不可以随时辞职在试用期内辞职的
      试用期如果做不了可不可以随时辞职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

·一、合同不续签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不续签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土方工程需要缴纳建安税吗
      土方工程需要缴纳建安税吗?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抵制逃税和漏税的行为。做建筑行业的朋友们会涉及到多项税种,如个人所得税、消费......

·工程索赔有哪些分类?
      工程索赔有哪些分类?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资质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所谓合......

·土方工程多大金额的工程必须招标吗
      土方工程多大金额的工程必须招标吗?土方工程一般具有工期长、工程量大、投资大、影响面广、施工条件复杂等特点。由此看来土方工程多大金额的工程必须......

·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的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我国工伤认定向谁申请?
      我们知道工伤出现之后就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与此同时还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因为如今的医疗费非常高,这样的情况下工伤事故就会......

·员工转正后可以被辞退么
      员工转正后可以被辞退么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不是随意辞退,若随意辞退员工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1、过失性辞......

·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包括什么?
      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包括什么?对于一项工程的建设,质量是最为关键的,除了施工方的检查审核,还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和检测部门对其检查,其中需要签署工......

·辞退员工补偿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辞退员工补偿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辞职了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已经辞职了老板故意不发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