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遇到纠纷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清楚这是属于什么纠纷。针对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各位知道是属于什么纠纷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如何处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理
  
  1、 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5)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6)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7)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
  
  (8)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2、 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承租人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如承租人对装修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予以评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3、 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
  
  (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4、 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
  
  (2)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到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从相关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属于不动产纠纷的,此时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话,那么应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暴雨房屋漏水怎么办?
      商品房漏雨怎么办?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和房主会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书面文件中对房屋的防水质保期和质保......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去名字吗
      夫妻离婚的时候,房子的产权问题最终都会得到一个归宿。不管法院的判决或者是夫妻双方的协商结果,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如果说对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去进行处......

·给父母的房子立遗嘱怎么办理?
      给父母的房子立遗嘱怎么办理?一、给父母的房子立遗嘱怎么办理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

·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一、房屋赠与合同有效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2......

·房屋拆迁补偿申请书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申请书是怎样的拆迁补偿申请各级政府:我叫×××为减轻社会负担,经过千辛万苦多方筹借资金,于2009年10月19日与他人签定并公证一份占地......

·什么是购房首付贷 首付贷是什么?
      什么是购房首付贷首付贷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购房首付贷首付贷一般没有要求抵押物,但审批要求比银行房贷要高,有的要求家庭月收入必须是总体月供的......

·企业改制房产变更税费是否需要缴纳?
      企业改制房产变更税费是否需要缴纳?近年来,很多企业进行了改制,其中的税收是否会涉及更改,这是很多企业家共同想了解的一个问题,今天,我们就企业......

·在我国北京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北京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自住型商品房比一般的商品房的价格要低,而且北京市发改委已经明确规定,未来北京将更多的推出一些自住型商......

·一、婚前付房产首付婚后离婚如何分割?
      一、婚前付房产首付婚后离婚如何分割?如果没有协议,房子产权应该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的房贷应有女方一半,其中婚后还贷部分的增值女方也有......

·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定金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定金怎么处理?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的定金不予退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

·本来开发商和购房居民的需求就是属于公平、自愿的一买一卖的关系
      本来开发商和购房居民的需求就是属于公平、自愿的一买一卖的关系,但是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以后,可能总是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纠纷。发生了矛盾和......

·房屋买卖基准利率是多少?
      房屋买卖基准利率是多少?2018年的利率还是跟13年一样,没什么太大变化,只是在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普遍上浮10%以上,最高上浮30%。而二手房,即便是首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