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往往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划分,而这一般就是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做出,不过也是建立在对事故现场勘验、调查的基础上,而并非是随意的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其中主要存在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五种情况。
  
  


·儿童交通意外伤害保险的作用
      儿童交通意外伤害保险的作用儿童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

·拥有汽车的朋友都知道,在购买汽车的时候需要买一份保险,这份保
      拥有汽车的朋友都知道,在购买汽车的时候需要买一份保险,这份保险是由法律规定每一辆车都必须强制购买的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只交强险车辆自己撞了怎么赔偿
      事故中你有责的话,交强险可以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对方最高2000元。报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很多情况下需要你报交警处理,出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

·一、交通事故伤残驾驶员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伤残驾驶员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伤残驾驶员承担多少赔偿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

·一、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旅游公司怎么赔偿?
      一、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旅游公司怎么赔偿?按实际发生的事故来进行赔偿;旅游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往往牵扯到多方的责任,尤其是对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的责......

·交通事故康复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需要及时对受伤的人进行治疗,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伤者治愈之后,就会涉及到对事故处理的问题,其实主要就是对......

·债权债务属于物业交接范围吗
      债权债务属于物业交接范围吗不属于。《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

·一、非机动车三者险误工费可以赔付吗?
      一、非机动车三者险误工费可以赔付吗?第三者责任险中误工费等保险公司有赔偿。在保额内赔偿。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

·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
      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债务人在借款时都会用一些物品来抵押,有时会用自己所属的车辆,当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到了还款期限而拒不还款时债权人就有权利行使车......

·肇事逃逸是农用车如何处罚?
      肇事逃逸是农用车如何处罚?和机动车肇事逃逸责任一致。《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

·延迟交货,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办?
      延迟交货,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办??双方签署购销合同后,买方应及时付款,卖方按照规定及时交货。如果出现特殊原因,导致交货期发生延迟,那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