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是什么
  
  一、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
  
  1、规避风险,减少纠纷
  
  企业依法参保,规范用工守法经营,可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及违法风险。
  
  2、创造效益,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为职工参加社保后,职工在疾病、工伤、失业、生育、退休等情况下,可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增加职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归属感,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参加社会保险可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繁荣安定。
  
  3、降低企业综合用工成本
  
  以工伤保险为例,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月工资总额的0.5%-2%之间。员工一旦发生伤残,甚至伤亡的意外情况下,社保基金支付给员工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之和已突破50万元。
  
  企业依法参保,实则是规避了用工风险,且社保费用可以税前扣除,无形中降低了用工成本。
  
  二、刚注册的公司如何办理社保业务?
  
  新公司社保办理涉及到用人单位在社保开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员工参保手续——按期缴纳社保费用共计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登记,符合条件者社保机构及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表示该用人单位完成登记。
  
  2、单位经办人收集本单位员工的身份证、个人证件照片、劳动合同等并填写参保登记表后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也可网络填报);
  
  3、按要求定期缴纳参保费用即可。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有哪些一、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1、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用人单位内......

·基本工资加绩效还有加班费吗?
      基本工资加绩效还有加班费吗?有的,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费的工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劳动合同规定的标......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小店在忙的时候会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小店在忙的时候会雇人来帮忙,并支付一定的报酬。很多情况下,双方并不签署劳动合同,关于报酬也只是口......

·申请工伤鉴定时间是多少?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待遇规定,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等都应当在法定时限内提起相应地工伤等级鉴定,但是你知道吗?申请工伤......

·员工主动辞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主动辞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

·一、发生工伤离职怎样赔偿法?
      一、发生工伤离职怎样赔偿法?当事人发生工伤,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得到医疗、补偿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五条 ......

·工伤认定书公告送达方式有哪些?
      工伤认定书属于法律文书的一种,其寄送和签收有着严格的规定,以保证能安全送到所有人手中。但是人们对它的送达方式可能有所疑问。那么,工伤认定书公......

·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劳动争议可以起诉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争议可以起诉的情形是什么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

·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脚后跟粉骨折
      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脚后跟粉碎性骨折......

·关于劳动者没有入职有工资吗?
      现如今很多的大学生都会为自己的家长减轻负担,在大学期间,因为教学的方式与高中的区别很大,所以大学期间有很多的课余时间,所以很多大学生就会利用......

·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一、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1、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相应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2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