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一、请借款人当面写借条
  
  一般来说,借条的格式为: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写明事由和还款日期,涉及到金额的,必须大写。还应注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和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条人增写其他内容。
  
  要核实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信息,签的名字要与身份证名字相同,书写端正。借条上最好写下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证号,并将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一份备底。
  
  借条一定要由借款人当面书写,而不是由出借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出借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二、勿使用多音多义字
  
  借条内容尽量简洁明确,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因此,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尤其要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种模糊不清的语言。
  
  对于涉及的借款金额及利息等关键数字,要用中文数字来明确,比如“月息1.5分”,要用“月息一分五厘”来表达。
  
  三、利息约定过高不受保护
  
  在借贷纠纷中,利息约定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有些借贷中,借款人为获得高息而借款,可一旦产生纠纷,过高的利息约定,并不受法律保护。
  
  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归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四、保留付款依据并及时催款
  
  出借人要保留好付款依据,对于民间借贷要求的举证责任越来越严格,之前可能只需提供借条,现在还要核实双方借款的基础关系,比如借款的用途,此外还需要确认是否发生了款项的交付。所以最好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而且要保存好转账和入账的记录,以便发生纠纷后利于举证。
  
  借出了钱,如果借款人不还,债权人一定要及时催款。按照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3年。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时催款。
  
  五、借贷保证要齐备
  
  对于数额较大或有风险的借贷,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作担保人。抵押物应做好抵押登记,避免借款人将抵押物转让或出售,抵押和担保都应签订书面协议。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债务免除协议书甲方:_________乙方1:_________乙方2:_________乙方3:_________乙方4:_________鉴于:1、甲方与......

·卖方拖欠货款利息怎么进行计算
      卖方拖欠货款利息怎么进行计算一、卖方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算?《买卖合同解释》(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债务置换的双方,分别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一......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 一、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一、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借款和借到是有区别的。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借到就是已经......

·单位拖欠加班费不给怎么办
      拖欠加班费不给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

·2023年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

·人民教师欠钱不还怎么办?
      人民教师欠钱不还怎么办?人民教师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及时的与其进行协商处理,要求直接还款或者是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如果协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

·一人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人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人欠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存在的财产分......

·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
      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一、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首先需要判断此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

·私募债的优缺点分别是什么
      私募债的优缺点分别是什么私募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高收益债券,一般都是低信用级别的公司发行的。如果你想知道私募债的优缺点以及其他私募债的相关知识......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一、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方式是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方式是哪些?债务人怠于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意思就是替债务人收取债务,但必须向法院申请而且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那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