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讨加班费没证据,能要求公司提供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追讨加班费没证据,能要求公司提供吗
  
  劳动者追讨加班费,问题较为严重的,通常要走劳动仲裁,或是去法院起诉解决。不过,在去仲裁、去起诉之前首先就要准备好相关证据。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掌握证据,那么现在就只能想到要求公司提供。
  
  在法律上,因公司做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就由公司负举证责任。所以,追讨加班费的,这种证据不是由公司提供证据的范围,所以劳动者在没办法自己提供证据的,那也是不能要求公司那边给你提供的。不过,你要的证据都掌握在公司那边的话,其实可以请求法院帮助,而公司也需要配合协助你提取证据。
  
  实践中,如果是追讨拖欠薪水的,那么需要准备好下面的材料:
  
  1、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关系的证据,即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证明欠薪数额的证据,包括你与公司对账的情况;
  
  3、提供欠薪时间证明,证明你的追讨行为到起诉之日还没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
  
  所以,在追讨加班费的时候,你要找的证据也大概按上面的类别寻找。
  
  在找好证据之后,对于劳动争议问题,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都可以,但在诉讼之前必须得先去仲裁,仲裁的话,你得按照下面的步骤来:
  
  1、需要准备好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其实现在很多公司都会要求加班,但加班之后往往不按规定给加班费,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要是遇到这种情况的,就要按照上面的方法收集证据积极维权。
  
  


·司机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司机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在现在的社会当中,不但有酒驾,毒驾也是个问题,人们谈起酒驾,可谓是“谈酒驾色变”,可是毒驾的危害远远大于酒驾。吸毒......

·在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在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现在很多公司为了扩展业务,在全国主要城市纷纷成立分公司,来占领当地市场。南京是华东重要城市,那么在南京成立分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原法人免职文件,新任法人任职文件,就是董事会决议......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在这个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时代,开公司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很多人对于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其实并不清楚,对它的流程......

·如何收购其他公司
      收购的方法是:一、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二、进行资产评估。三、收购双方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四、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

·小微企业融资的概念是怎样的
      小微企业融资的概念是怎样的?现在创业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成立一间公司,刚成立不久的公司肯定没有那么多的人,需要一步一步扩大。刚......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裁员属于劳动合同解除的一种方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公司法》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是什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1、积极条件(1)根据《章程指引》,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

·隐名股东需要在公司担任职务吗?
      隐名股东需要在公司担任职务吗?隐名股东不需要担任职务,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

·透露原公司商业秘密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透露原公司商业秘密的判罚标准是什么?透露原公司商业秘密的判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

·关于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关于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

·私募股权公司股东要求有什么?
      私募股权公司股东要求有什么?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