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疫情延迟开工工资怎么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因疫情延迟开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以上就是关于受疫情期间延迟开工有工资吗?工资怎么算的具体内容,疫情导致员工无法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协商员工在家中办公,并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支付上班时间的工资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协商与用人单位要求工资,一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待遇的标准来发放。
  
  
  


·非因本人原因变更劳动关系的依据是什么?
      非因本人原因变更劳动关系的依据是什么?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

·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一、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

·施工合同组成内容包括什么
      施工合同组成内容包括什么《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合同是单位违规吗?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是单位违规吗?劳动合同是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最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合同条款来规定与劳动者有关的利益,仅凭口头......

·发生骨折的是脚趾工伤鉴定标准怎么规定的?
      人的身体大部分是由水、骨头、皮肤等组成的。当这些组织和器官良好运作的时候,人的精神状态和身体情况就会优化。而当其中一个地方发生问题,就会影响......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一、钢结构专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1、一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1)钢结构高度60米以......

·确定劳动关系的仲裁的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在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中,也容易出现劳动纠纷。解决劳动纠纷的办办法有两个,一是双方友好协商,还有另一种方法就是申请劳动仲裁。......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一、建设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确立了其法律制度。目......

·工伤鉴定在我们生活当中如果遇到工伤情况的话是无法避免的
      工伤鉴定在我们生活当中如果遇到工伤情况的话是无法避免的,关于工伤鉴定的标准人体的每个部位有相应的标准,关于这一标准问题,我们以手指为例来给您......

·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吗违法吗
      一、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吗,违法吗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

·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补偿
      ⒈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