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
  
  一、钢结构专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1、一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5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4000吨以上;
  
  (5)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
  
  2、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100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36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5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6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下。
  
  3、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3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3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下。
  
  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要求哪些专业的人员
  
  1、一级资质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2、二级资质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三级资质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由此可见,拥有一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包的钢结构范围最广,大型钢结构工程就是这一资质企业承建的。我国根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不同划分不同的承包范围,是防止出现工程事故,保证建筑质量,也是为了促进企业改善自身条件,提高自身竞争力。


·不认定为工伤怎么办2023
      不认定为工伤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

·借调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说到借调很多人都不是很明白是什么意思,其实借调就是不改变原来存在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然后将劳动者从一个用人单位安排到另外一个用......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非法使用外籍童工怎么处罚?
      现在有很多不法企业为了节省公司的日常开销,但又在不影响产品产量的前提下,就会打起了雇佣童工的念头,国内的童工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所以就会有......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申请。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就是我们申请所需要的书面申请内容了......

·工厂倒闭劳务派遣员工如何赔偿
      工厂倒闭劳务派遣员工如何赔偿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新生事物也逐渐增多,劳务派遣就是其中之一。对于劳务派遣的员工来说,签订劳务合同单位,和实......

·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怎么补偿
      试用期被辞退怎么补偿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

·工作中什么病属于工伤?
      工作中什么病属于工伤?第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过抢救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视同工伤,因此......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举证?
      实践中发生工伤后,工伤职工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往往不知道在工伤赔偿纠纷中怎么举证来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不知道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

·社保工伤赔付项目有哪些?
      社保工伤赔付项目有哪些?一、社保工伤赔付项目有哪些?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

·现在的单位除了男性员工以外肯定需要公平地将女性员
      现在的单位除了男性员工以外肯定需要公平地将女性员工也作为雇佣的对象,但是女性职工在工作期间肯定会面临的问题就是必须要向单位请假为自己的生育提......

·辞职后扣工人工资对吗?
      辞职后扣工人工资对吗?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公司在员工离职后可以扣押员工工资,扣押员工工资属于违法的行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