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财产追诉期是多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夫妻离婚是一件迫不得已的事情,在离婚后我们经常会见到有些夫妻因为财产的问题闹得非常僵硬,还有很多打官司的情况发生。那么夫妻离婚财产追诉期是多久呢?下面的我们马上给您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是什么
  
  1、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
  
  “财产”不仅仅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作处理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2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此处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积极财产包括物、债权等,消极财产主要为债务。
  
  二、离婚财产追诉期是多久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三、有关离婚财产追诉期的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据此,因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另一方在离婚时未能发现,离婚后另一方才发现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发现之日起计算。
  
  据此,若不存在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夫妻离婚后仍有共同财产尚未处理的,诉讼时效不受限制。如离婚时因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人民法院未予以处理。待取得房产证后,夫妻任何一方有权起诉至法院分割。
  
  以上文章就是关于夫妻离婚财产追诉期是多久这个问题的详细分析和解读,我们不难从中发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一定要先确定所指的财产的范围,其追诉期一般被分为了三种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对待和确认。我们的专业婚姻律师将会为您提供更准确的解答,欢迎咨询。
  
  


·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一、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

·男方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女方能分割吗?
      男方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女方能分割吗?男方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分割,因为它是属于婚前个人拥有的财产,所以对于配偶另外一方的话,是不能够关于这个......

·农村离婚财产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就连相对传统的农村,离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夫妻双方处理离婚事情的时候,很容易在财产分配上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

·夫妻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夫妻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起诉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
      起诉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有哪几种一、起诉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有哪几种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

·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包括哪些
      男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需要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符合规定的条件才可以,之后才是向相关民政部门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但此时也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

·以子女名义起诉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以子女名义起诉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

·分居后挣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的工资收入本身属于个人的财产,但如果结婚了的话,在婚后取得的工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要是夫妻结婚后又分居的话,那么分居后挣钱属于夫......

·没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没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

·怎么证明有抚养能力
      怎么证明有抚养能力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

·夫妻婚后的个人财产有几种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婚后的个人财产有几种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

·起诉离婚要求的条件有哪些?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一方长期受到家庭暴力无法忍受时,可以提出离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而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要符合一定条件法院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