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姥爷去世外孙有权继承房产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姥爷去世外孙有权继承房产吗?姥爷死了外孙可能有权继承,比如说姥爷是可以留下遗嘱,将房产的继承权留给孙子或孙女。除此之外的话,也可以依据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代位继承来对于房产进行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遗产继承的原则是什么?1、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2、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现在社会老人去世之后,关于孙子孙女这些晚辈是否能够继承遗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说如果孙子孙女的父母先于姥爷去世,可以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之下,晚辈直系血亲就可以按照份额代位继承。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应的证件。只有对方依法办理了这些证件,购房者才能放心的买房,不用担心出......

·如今,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往往会打出这样的广告,买房送阳台等等
      如今,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往往会打出这样的广告,买房送阳台等等,此时不清楚情况的购房者可能就会觉得自己占便宜了,能够白的一个阳台。然而,买房送......

·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过买房的经历
      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过买房的经历,我们都知道买房有一个限制条件,那就是户籍地。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求在户籍地才能够买房的。但是随着外来人员不断......

·安置房是在拆迁的时候才会发放给我国普通公民的房子,因此安置房
      安置房是在拆迁的时候才会发放给我国普通公民的房子,因此安置房的产权性质比较特殊.所以各个开发商在修建安置房的时候,必须要经过我国有关部门的严格......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

·遗赠扶养协议的房产过户是怎样的
      遗赠扶养协议的房产过户是怎样的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房产过户是怎样的(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一、 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一、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公证费用是多少钱?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公证费用在几百元,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根据我国《公证法》......

·一、买房时应注意哪些事宜?
      一、买房时应注意哪些事宜?1、楼盘是否有“预售许可证购房时首先要看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

·房产租赁发票怎么开
      房产租赁发票怎么开一、房产租赁发票怎么开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

·购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购房协议书,一般在我们进行买房的时候都是要进行签订的,但是购房协议书的签订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那么,购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什么样的购房协议......

·买房子的注意事项买房者必看的有哪些?
      买房子的注意事项买房者必看的有哪些?一、做好购房预算选择房屋的时候要量力而行,要对自己的经济实力、资产以及贷款额度进行合理的规划。(1)考......

·租房合同毁约条例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起诉
      租房合同毁约条例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起诉?(一)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二)立案审查:1、不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