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农村的房屋大多都是小产权房,而小产权房最大的缺点便是不能进行买卖,但是及时这样还是有人希望在农村可以有一套可以长期居住房屋。或许当时是邻里关系比较融洽,也或者是因为当时人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所以对于产权的问题并不是很在意,对于合同是否存在撤销的可能也不是很在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拆迁也随之而来,这时候房屋的价值便会连升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时候纠纷便出现了。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问题的提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在很多种情况下都被法院判决了无效或者可以撤销,但是由于这类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时间都是在很多年之前,可能当时房屋价格就值几千元,但现在由于房屋拆迁,可获得的拆迁利益动辄上百万元。房屋买卖合同在确定无效后,就涉及到房屋需要退回原房东,但是原房东仅仅返还给购房者原有的几千元,显然显示公平。那购房者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呢?
  【法律提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合同的无效,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对购房者的损失双方应该均担。购房者在返还房屋后需要重新购置房屋,巨大的房屋差价就是其实际损失。原房东是没有损失的,而是获得了巨大的拆迁利益。
  【法律后果分析】因合同无效或可以撤销,从经济利益角度考虑,原房东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相反,购房者重置购房受到了巨大损失。两者的不同结果产生了巨大的不公平。《民法》讲究的是公平原则,这个不公平的后果需要法院来均衡。我认为为了公平,首先应该保障购房者从新购房所需要损失部分,原房东应该从获得拆迁利益中弥补购房者的损失。现在法院判决也基本采纳这种观点。但原房东即使补给了购房者房屋重置所需要的资金,其仍然剩余巨大的利益,这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剩余的这些利益往往法官都没有考虑到,而当事人也往往没有提出要求。英国有句法律谚语“任何人都不能从自己的过错中获得利益”,显然有些判决违背了这个谚语,而是使原房东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购房者只能望洋兴叹。这个问题应该作为一个问题在法庭上提出来,以保障购房者获得部分拆迁利益,不至于双方经济利益的失衡。
  以上便是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从上文中您也不难看出,如果之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撤销之后,也就相当于没有签订该合同,那么买受方将会因为这个合同的撤销承担很大的损失,而卖方也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损失。但是不管怎么说,如果一方有过错,那么有过错的方则需要向无过错方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农村集体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有效吗
      农村集体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有效吗农村集体签订合作建房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相关规定可......

·一、房产证具有什么特点?
      一、房产证具有什么特点?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

·一、行为人的房产没遗嘱怎么继承?
      一、行为人的房产没遗嘱怎么继承?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二手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服务费、印花税等等。那么对于卖方来讲,此时......

·离婚时房产升值的怎么分
      近年来不少人加入了炒房大军,随之带动的就是房价的不断上涨。通常离婚时房产升值的,会对升值部分的分割产生争议,那离婚时房产升值的怎样分割?离婚......

·定金能不能退主要取决于购房合同的约定
      定金能不能退主要取决于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是购房者违约,购房定金一般不予退还。买房退定金的流程: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

·房屋公证费用多少钱?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或者子女继承房产的时候,当事人应该先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再持有公证书及其它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一次性付款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价位低的小单元的楼盘销售......

·商品房两年限卖过了年限怎么办?
      现阶段我国住房问题成为了政府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我国政府也出台了很多住房房面的政策保障老百姓有房可住,有法可依。但是很多人对于商品房的相......

·北京小产权房政策是什么?
      前几年年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房价居高不下,各地均争先恐后的出现了很多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因其价格优势也占据了房地产市场的一席之地,那......

·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限购政策的出台,对于二套房的相关的政策也是不断的出台,二套房的首付的比例以及契税的缴纳等方面都是和首套房不同的。那么,二套房首付比例以及......

·结婚17年离婚房屋咋分配?
      结婚17年离婚房屋咋分配?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