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条时限具体是多久?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欠条时限具体是多久?在生活中,我们借钱给别人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写一张欠条或借条。如果到期没有还钱,是可以根据欠条或借条起诉的。但有多少人知道,欠条时限是多久,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我们为您整理了欠条的相关内容,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欠条时限是多久
  如果被借款人在约定时间内把欠款还清,这张欠条就自动作废,不再具有效力。如果到了约定还款期限都没有还钱,而且一直不还,这张欠条就一直有效,就要证明的效力。但欠条的法律诉讼时效只有两年。如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六十二条 第(四)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欠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 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文件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最后,基于“借别人钱就是欠别人钱”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钱时出具的却是欠条。若欠条明确了还款期限,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当然容易计算。
  如因民间借贷出具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认为应按最高法院有关欠条的诉讼时效批复处理,从出具欠条之日起满2年。
  因此,提醒您在出具借条和欠条时,一定要写明还款日期、利息等相关问题,以免在将来发生纠纷,浪费自己的时间和财力。
  三、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首先,从借条和欠条的概念上来说是有区别的。 借条: 民间借贷关系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就是民间借贷。通俗地说,就是向人借钱,给人出具的借款凭证。 欠条:
  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例如,借款无能力偿还可以出具欠条,无能力支付货款也可以出具欠条,拖欠劳务费可以出具欠条,分割共有财产时无能力给付现金也可以出具欠条,等等。总之,欠条可以产生于任何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法律关系中。(注意:借条≠欠条,然而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将二者混淆,就其法律意义来说二者是不一样的。)其次,从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上区分也有着极大区别。
  四、借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 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2年。以上就是欠条时限的相关内容。我国关于欠条出现的纠纷很多,为了麻烦,浪费财力和物力,建议你在写欠条的时候,要写上约定还款期限,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他们会为您做出专业解答。
  
  
  


·欠债不还算不算刑事犯罪
      欠债不还算不算刑事犯罪一、欠债不还性质1、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2、如果经过法院生效裁判,判决还钱,有能力偿还却据不......

·贷款担保一定要抵押物吗
      贷款担保一定要抵押物吗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民间借贷有哪些形式 民间借贷利率太高怎么办
      在实践中,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借贷双方直接见面,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由口头约定、或打个借条,用于个人之间,主要是亲友之间临时性资金调剂......

·无赖欠钱不还又没有欠条怎么办
      无赖欠钱不还又没有欠条怎么办一、无赖欠钱不还又没有欠条怎么办?可以收集转账凭证、要债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债,起诉的流程是:1......

·如何进行企业拆迁补偿款征税?
      如何进行企业拆迁补偿款征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

·公职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职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2、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明白的是,欠债还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欠债还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很多人觉得说自己欠的钱需要自己还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欠债的是由夫妻......

·一个人总是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个人总是欠钱不还怎么办?一个人总是欠钱不还的,可以起诉解决。1、到法院起诉欠债人,提交诉状。2、法院受理后,会给欠债人发传票,首先进行调解。3......

·债的转移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常见的社会关系,债权的建立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的规定,但是并非意味着债权债务关系在建立之后,就不会转移......

·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
      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一、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

·借条和收条到一起怎么写?
      借条和收条到一起怎么写?借条和收条到一起应当首先经过结算,确定最终还欠多少钱,这个时候就可以打下一个借条,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人姓名、借款金......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一、债权人免除权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