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驾驶员逃逸车祸误工费谁先垫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驾驶员逃逸车祸误工费谁先垫?误工费由肇事者承担,保险公司没有垫付误工费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第一种,当事人明明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了,还逃离了现场,无论是开车逃走还是将车辆丢弃之后逃走,都算是肇事逃逸;第二种,发生了事故,但是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犯错,不是责任方,于是开车离开现场;第三种,当事人可能是酒驾或者没有驾驶证件等,待警方到达后,不听从指挥,擅自弃车离开现场;第四种,虽然当事人把撞伤的人送到了医院,但是没有报案,并且没有特殊原因就离开了医院;第五种,虽然肇事者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是却没有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存在逃避责任的嫌疑;第六种,当事人在接收警方调查时逃离;第七种,已有证明可以表明当事人是知道交通事故的,但是当事人还是离开了现场并且也不承认发生了事故;第八种,没有赔偿相应的费用,或者是未能就赔偿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留下了假的联系方式,而且未经同意强行离开事故现场。在受害人都还没有出院的情况下,也谈不上垫付误工费的问题,因为只有确定了具体的误工日期,才能计算出误工费是多少。而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做的事情不是计算赔偿问题,得看是谁的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两方面的,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但在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两方面的,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但在购买了相应保险之后,可以就受到的损害,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此时发生交通事故后......

·一、交通事故处理人亡调解多久才可以处理完?
      一、交通事故处理人亡调解多久才可以处理完?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处理流程:1、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十分繁杂,计算的方法与标准也不尽相同。其中的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也是交通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的项目之一......

·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3年有期徒刑吗?
      一、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3年有期徒刑吗?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

·保险公司人伤交通费质证从哪些方面入手?
      保险公司人伤交通费质证从哪些方面入手?事故受伤者和必要的护理人员医疗、配置残疾铺助器具,伤残者、死亡者的近亲属参加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活动......

·城管追车执法对吗
      需要看是否有合法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

·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可以在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上进行交通事故调解,但是并非任何时候提起交通事故调解申请都会被受理,那申请交通事故调......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当公司发展壮大时是可以进行上市的,公司申请将其债券进行上市,更有利于集中公司资本,扩大生产和公司经营。但是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是需要具备一......

·30万商业车险多少
      30万商业车险多少钱?越来越多的人拥有自己的小汽车,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总是免不了各种大大小小的意外,可能是自己的爱车被刮花,或者是刮花别人的......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付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付机动车都是被强行规定购买了交强险的,而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就交强险限额做出赔偿的。那要是属......

·交通事故验损的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交通事故验损的,主要是为了确定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多少,之后好根据事故责任按照对应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那具体来说这个交通事故验损的程序是......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全报吗?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全报吗?交通事故医药费不是全报,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