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扣车要多长时间是什么流程?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醉驾扣车要多长时间是什么流程?
  
  (一)醉驾扣车要多长时间?
  
  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5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
  
  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长到60日。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2款“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醉驾提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1、醉驾扣车取车流程是可以凭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交警队领取。醉驾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出于刑事案件侦查的需要,会将所驾驶的车辆作为证据予以暂扣,在通过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后,即可将车辆放行,车辆所有人即可到公安机关要求将车辆返还。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5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
  
  醉驾会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故此对于任何的民事主体来说,应该避免在喝酒、醉酒之后驾驶车辆。若是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交通管理部门的职员发现之后,是有权力要求醉驾的驾驶员缴纳罚金的,且此时驾驶证也有可能会被吊销。一旦驾驶证被吊销,那么五年内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驾驶证都是不能考取的。
  
  二、交警扣车的情形
  
  简单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事故车需取证的,交警都可以扣车。
  
  具体来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如果驾驶司机发生醉驾被捕的,交警部门对于违章的车辆是有扣押的权力的,一般扣押的时间是二十天,满足条件需要超过二十天的,需要按照流程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申请,但最长扣车不能超过六十天。可以取回车辆之前交警部门会提前通知驾驶司机。
  
  


·在什么情况下要交社会抚养费?
      在什么情况下要交社会抚养费?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四种,一种是生育子女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超生的。第二种是虽然生育子女符合相关规定,但是没有......

·车险快速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险快速理赔流程是怎样的一、车险快速理赔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

·交通事故报案后可以消案吗?
      一、交通事故报案后可以消案吗?交通事故报案后可以消案,主要指的是一般的情况。看情形,如果涉及刑事责任,私了也不能销案。如果不涉及刑事责任,民......

·加油站中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科技等的日渐发达,交通也越来越便利,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发,事故发生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联系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后车损给报吗?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后车损给报吗?一、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后车损给报吗?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

·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

·一、执行异议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一、执行异议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执行异议申......

·醉酒驾驶自行车是否构成醉驾?
      属于。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

·高空坠物玻璃车损能赔吗
      一、高空坠物玻璃车损可以赔吗?可以赔,高空坠物导致汽车风挡玻璃损坏是属于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赔偿范围之内的。但前提条件是只是玻璃破碎,而汽车没......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如何维权?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如何维权?交通事故全责方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协商来维护自身的权利,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

·我国2023新三板交易规则是怎么规定
      我国新三板交易规则是怎么规定的现如今挂牌新三板的这一块还是各位金融界人士比较关注的一个新兴板块,并且对于股民来说,国家制定的关于新三板的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