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1、债权债务抵消是指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2、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物品。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二、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的区别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都是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但两者有不同,主要表现在:1、抵销的根据不同。法定抵押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2、对抵销的债务的要求不同。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3、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4、程序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义务。债务关系在建立之后,双方可以在债务没有偿还之前,又再次签署债务合同,若是两次签署合同时双方的身份颠倒了,也即第一次债务合同的债权人是第二次债务合同的债务人,那么双方可以直接约定用债权来抵消债务。
  
  
  


·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一、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借条中要明确的信息包括: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2、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

·欠2万块钱有借条他没有财产还怎么办?
      欠2万块钱有借条他没有财产还怎么办?判决生效后,被告无能力偿还或暂时不具备履能力的,可以协商分期偿还或以其它的清偿方式。如果被告无财物支付能力......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完全是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的,只要是是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无法上班,导致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央行以及银监会,已......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是哪些一、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债权转让以及债务转让都改变了合同主体,没有改变权利义务关系,都需要另加补充协议。其......

·关于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人们签了借贷合同后,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民事权利关系。在民间借贷领域,债权债务纠纷时有发生。......

·离婚债务协议怎么写,需要包含的内容有什么?
      离婚债务协议怎么写,需要包含的内容有什么?一、离婚债务协议怎么写,需要包含的内容有什么?书写离婚债务协议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处理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要什么证据
      处理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要什么证据银行借贷合同发生纠纷,借款人一方拒绝还款,应该如此举证以解决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

·欠钱5年不还钱怎么办理
      欠钱5年不还钱怎么办理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

·企业存在哪些债务风险
      企业存在哪些债务风险一、企业存在哪些债务风险企业的债务风险是指企业作为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从风险来自于企业自身还是企......

·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一、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

·债的转移的原因有哪些,转移方式有哪些?
      当债放生转移之后可能会出现债的消灭、债的混同等等各种各样的法律效力,但是想要债发生转移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相关的债才可......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一、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去法院提起诉讼。1、婚姻关系存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