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行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现行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现行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本罪的认定条件一是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利;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是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二是必须有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应征税款(种类、数额)的确定应根据税法的具体规定进行。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表现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如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包括税款的缴纳、退还、补缴和追征、税收减免、应纳税额的核定、纳税担保)以及税务检查。税务工作人员只要在上述各个环节中违背事实和法律、法规、滥用征管职权,搞虚假税务登记,涂改账簿,伪造纳税凭证,擅自减少应纳税额等,都是徇私舞弊行为。本罪的行为方式属于不作为的犯罪,“不征”是不作为,“少征”虽然征收一部分,但还有一部分应当征收的没征收,就未征收的部分而言,“不征”也是一种不作为。三是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必须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的损失。“重大损失”在司法解释中已有规定,根据1999年9月16日高检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必须造成“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才能构成犯罪,因此,本罪是结果犯。对于多次不征或少征税款,未经处理的,不论不征或少征的对象是否同一纳税人,不征或少征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对于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量刑情况,是可以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的,涉及到因徇私舞弊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的, 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举证起诉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被认定为贩毒罚款多钱?
      被认定为贩毒罚款多钱?被认定为贩毒罚款一千元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

·借钱时没打借条对方想赖钱怎么办?
      借钱时没打借条对方想赖钱怎么办?一、借钱时没打借条对方想赖钱怎么办?1、和债务人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

·未归还债务公司注销后怎么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未归还债务公司注销后怎么申请行政强制执行?一、未归还债务公司注销后怎么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债券的种类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就是可转换债券,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以及债券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的......

·1500网贷欠款不还可能会带来哪些影响?
      1500网贷欠款不还可能会带来哪些影响?近年来,随着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网络借贷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网贷过程中,有些人由于对网贷的相关内容......

·合同法51条第1款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51条第1款的内容是什么?《合同法》51条的规定是: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一朋友欠钱不还失联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失联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失联可以去法院诉讼,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于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

·小额贷款属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小额贷款属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要看小额贷款的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未经夫妻双方同意而私自欠下的债务,且......

·债权风险清收方案
      1、律师首先对公司提供的债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1)债权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证明债权数额、还款期限的基础证据包括合同,进出库单、送货单,发票......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债务怎么处理?要认定该第三方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1、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

·离婚债务纠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债务纠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一、离婚债务纠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离婚债务纠纷诉状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法定代......

·朋友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遇到那种欠钱不还的该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