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
  民间借贷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它不以履行一定方式为必要。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二、何为自然人
  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书面同意的人工受精产生的子女,属于婚生子女,属于自然人。
  公民属于政治学或公法上的概念,具有某一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叫做公民。所有的公民都是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是某一特定国家的公民。
  自然人民事主体资格的法律特征:
  1、自然人主体资格具有广泛性。即任何人都要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不论其是否愿意,都要受到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
  2、自然人主体资格的平等性。民法上的平等是机会平等,而不是实质平等。所有的人都有平等的民事权利,有平等的民事义务。
   三、自然人的借款合同有何特别之处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
  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
  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自然人借款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很简单明确的,只是自然人直接的借款有更多的随意性和人情纠纷在里面,这样就更容易发生纠纷。在发生纠纷时我们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手段,


·购买公司债券流程具体有哪些
      购买公司债券流程具体有哪些?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理财,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将多余的钱存在银行了。更多人选择将多余的钱投在金银贵重金属、基金......

·一人对外赌债夫妻个人债务吗?
      一人对外赌债夫妻个人债务吗?赌债是丈夫欠下的,属于个人债务,此款也未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故在法律上也没有清偿义务。我国《婚姻法》41条规定:“离......

·中国银行存款利率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手头
      中国银行存款利率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手头上有剩余资金,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投资以赚取更多的利润,也可以将它们存入银行获得利息,......

·借钱后就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款
      借钱后就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款途径一: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一、什么是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保证责任中断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保证责任中断吗《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时效不中断。”也就是说,主合同......

·讨债技巧—预防行情多变,保本舍木末,勿多苛求计较
      近代工商界竞争大起大落,很难预料,加上银根紧缩,讨债甚难。债权人必须在市场预测、行情分析、掌握情报的基础上决定付债策略。在预估行情不利或下跌......

·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一、村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内容1、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统一建立债权债务登记簿,登记簿由中心和村报账员负责管理。2、按月对债......

·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一、债券上市债券上市是指已经依法发行的债券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债券上市是连接......

·只罚款没拘留有记录吗
      不会有记录。案底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被行政处罚(罚款是行政处罚其中一种)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但也没有太大影响。《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民间借贷会受保护吗 民间借贷有哪些要注意的
      民间借贷会受保护吗?事实上,您都知道,民间借贷,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否则就不会受到保护。那......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