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书写欠条正确范本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书写欠条正确范本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人们因为购房、买车等大额消费难免有手头紧的时候,如果是向亲朋好友借钱,则应该写一份借款合同,再不济的话,也必须写一个欠条,表示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可能,很多人会将欠条和借条混淆,不知道如何写。那么,书写欠条正确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书写欠条正确范本是怎样的
  
  欠条
  
  因买到(身份证号)的产品,总价款10万元整,已付9万元,尚欠1万元于某年十月十日前付清。每拖延一天,愿意按照每日万分之二支付利息。
  
  欠款人(签名):(身份证号:)
  
  年月日
  
  二、书写欠条有哪些注意事项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
  
  三、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2、诉讼时效不同。
  
  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3、举证责任不同。
  
  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综上所述,欠条和借条是不同的,这一点,人们借钱的时候要注意区分。在书写欠条时,要写清债权人姓名、借钱原因及期限、借钱的金额和利息等。这里需要注意,欠条上面的金额应该用大写,填写准确。如果有担保人的,还得加上担保人姓名。上文中的欠条正确范本就不错,您可以参考。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以物抵债协议范本
      以物抵债协议范本在很多债务纠纷的案件中,当事人会选择以物抵债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为了避免权益再次受到侵害,一份合法有效的以物抵债协议是非常......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一般来说,银行只有拿到房屋他权证后才会审批放款。(一)、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

·刑事诉讼法合同诈骗案怎么规定?具体条款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合同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合同诈骗是一种特殊的与诈骗罪不同的诈骗行为。对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都有相关的刑法进行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合......

·一、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一、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的处理需要区分情况,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离婚时妻子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了拓展经营范围,企业单位会采取民间借贷、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融资的方式获取资金的办法,我们知道民间......

·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实践中,如果债务纠纷的双方决定诉讼解决纠纷的话,那就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要想尽办法证明案件的事实。那在具体诉讼中,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2023新婚姻法 共同债务 伪造怎么处理?
      新婚姻法共同债务伪造怎么处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就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分,同时,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也应由双方共同......

·标准的公司并购协议的重要条款有哪些
      标准的公司并购协议的重要条款有哪些并购协议中的重要条款:1、陈述与保证。在合同中,双方都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目的有二:一是公......

·借钱人失踪了借款能要回来吗
      一般是可以的。债务人失踪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消亡,债务人所欠债务可以由他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给予偿还。当然,债权人必须在......

·怎样对付欠债不还的人?
      怎样对付欠债不还的人?一、怎样对付欠债不还的人1、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

·借款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内容合法;4、出借人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一般有效条件是最基本......

·借条怎写才有法律效果2023
      借条怎写才有法律效果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