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都能获得贷款,毕竟银行方面在接到了贷款申请之后,也会对申请人的资格作出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批准放贷。那要是买房子贷款办不下来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建造并用于出售的房屋,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如下: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手续;2、付清首付,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人付清首期购房款,准备材料申请按揭贷款;3、贷款银行审查并批准:贷款银行对经律师见证、公证处公证的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合格者予以批准;4、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银行与购房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与开发商签订保证合同;5、抵押合同公证: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到贷款银行认可的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6、购房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保险,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收押;7、贷款银行向购房人发放贷款,通常按贷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直接汇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帐户或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8、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设还款帐户,按期向该帐户还款付息,直至结清全部贷款本息;9、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证等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二、买房子贷款办不下来该怎么办
  关于按揭贷款办不下来的后果,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总结来说,按揭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第一,如果是购房者的原因导致按揭贷款办不下来,那么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第二,如果不是由于购房者的原因导致的,比如是国家政策的原因导致的,那么购房者和开发商都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者交纳的首付及利息,如果有定金的话,还应当返还定金。总之,由于现在的大部分人都是通过商品房按揭贷款买房的,所以事先对如何办理按揭贷款有所了解,可以避免在买房的时候走弯路。如果按揭贷款办不下来,那么就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如果不是购房中的原因,那么就不用担心什么,购房者可以要回首付、利息和定金。但关键是,购房者必须能证明贷款办不下来不是自己导致的,这就需要请律师来完成法庭上的举证责任,否则法官可能不会相信购房者的说法。
  
  
  


·婚前男方所购的房产拆迁后重新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婚前男方所购的房产拆迁后重新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房屋拆迁补偿指的是对房屋所有人的一种物质上的补偿,并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很大程度上是我国人性......

·应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
      房屋租凭合同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基本都会实际签订租赁合同,这样不仅仅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同时也......

·给孩子房产算是共同财产吗
      给孩子房产算是共同财产吗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

·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子是大部分普通老百姓手上最重要的不动产,离婚后夫妻双方也往往会因为房子的问题而出现争执。那么,新婚姻法颁布后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有什么变化......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办理协议离婚即离婚的双方都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的离婚后的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的双方凭着以下这些材料到当地的房产交......

·离婚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子女怎么做
      夫妻双方在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情况下,选择了离婚的道路,而离婚最大的争议问题就是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如果实在有争论的,也有选择将房产赠与自己......

·全国大力整治“大棚房”,农民真的会开心吗?
      一、全国大力整治“大棚房”,农民真的会开心吗?  国家之所以要严查农村“大棚房”,是因为这些违规的大棚房占用的土地是从农民手里流转过去的耕地,......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1、找房东协商解决,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租是应当退还押金;2、通过中介租房,找中介调解;或找居委会调解;3、去......

·房子定金可以退吗?
      房子定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

·根据法律规定买房子的时候以谁的名义贷款?
      根据法律规定买房子的时候以谁的名义贷款?房主是谁,贷款人就是谁,这两个必须统一。买房子贷款可以自己选择银行吗1、大多数买房者听从置业顾问......

·新婚姻法房产离婚时应该怎样进行分割?
      随着离婚率的日渐攀升,离婚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而这些纠纷多数和房产分割问题有关。而在最新出台的婚姻法中,对于这些纠纷的解决也提供了一定的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