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个体户转让的规定有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法个体户转让的规定有什么?我国的公司法不仅有关于公司的一系列法规,还有关于个体户的规定。公司法对个体户的组织经营活动都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个体户由于其规模比较小,所以个体户总是会发生转让的现象。那么,公司法个体户转让的相关规定有什么呢?
  一、公司法个体户转让的相关规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上述规定是禁止个体工商户之间经营权的转让,这是强制性行政规范。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转让。从法理上讲,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可以转让。《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登记机关就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个体工商户主要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取劳动性收入而不是投资性收入,它的市场主体资格与经营者人身密不可分,是一项具有人身性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另外,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注册时不需提交其申报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它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如其他经营主体明晰。根据《民法通则》中“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接受个体工商户很有可能要卷进不应有的民事纠纷,这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经营者健康发展。因此,从民事关系的处理上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也不能转让。个体工商户转让应包含财产权、租赁权、经营权三个方面。实际生活中总是有个体工商经营者想退出经营,有人想接手经营,所签订的合同是以一方退出经营、另一方接手经营为内容,需要完善的仅是重新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同时,接手个体工商户应当谨慎调查资信状况等信息,以避免风险。个体户转让后,转让前产生的债务应该由转让人承担连带的责任,如果是转让后产生的债务,应该由承接人承担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我们提示,个体户转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体户转让前所产生的债务,公司法规定会由转让人自己承担,只有转让之后产生债务才归承转人所有。若有其他问题,可随时咨询我们。
  
  
  


·公司法任免董事长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任免董事长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内部都会有拥有决策权的高层,负责管理公司,对公司经营事务作出决策,这些高层的职位包括了董事长、总经理等等......

·股东会必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才能通过?
      股东会必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才能通过?股东会必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才能通过,表决权是公司赋予股东的权利之一,是股东依据公司章程或者其出......

·关于适用公司法四十条股东会会议规定有哪些
      关于适用公司法四十条股东会会议规定有哪些?股东大会是一个公司能够决定各种事项的最高管理层,公司的重大事项都由股东大会来决定。股东大会分为几......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吗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吗?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公司登记包括哪些事项
      设立公司登记包括哪些事项一、设立公司登记包括哪些事项公司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

·基金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基金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企业运营的范围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总的来说只要是法律允许的,正常的合法的都可以。一般来说,像金融类的公司,所面临和承担的......

·公司的合同股东一人签字可以吗?
      公司的合同股东一人签字可以吗可以的,但是应当看公司的公司章程,章程约定资产长期租赁是需要股东会决议的(董事会决议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直接就......

·公司注册费用有哪些
      公司注册费用有哪些2014年3月,我国《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新的公司法中降低了注册公司的门槛,也简化了公司注册的步骤,以此鼓励年轻人创业。大部分......

·有股东要入股怎么算股本?
      有股东要入股怎么算股本?有股东要入股算股本应该根据入股的技术或者是入股的一些具体财产价值来进行计算。《公司法》第27条,可以用货币估值的技术,如......

·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怎么写
      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怎么写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不管公司规模如何,都要有一个法人代表,其代表公司开展民事活动。通常来说,法人代表由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如......

·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常用语?
      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常用语?现在注册公司手续十分繁杂,因为我们国家要对市场严格监控,防止有人故意扰乱市场秩序,在因此在公司注册程序方面,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