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定人能否转换变更?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法定人能否转换变更?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法治社会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是需要法人代表的,法人代表有权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责任确保公司的发展,那公司法定人能否转换变更?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二、公司法人可以变更转换吗
  
  公司的法人是可以就更的。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三、公司法人就更需要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四、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5、所需证件
  
  变更法人所需证件
  
  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备注:银行开户许可证就不需要了,因为变革银行必须法人亲自去,所以一般代理公司银行这一块也就不代理了。
  
  随着发展还有很多公司企业,公司企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公司的法人是可以进行就更的,需要变更法人的企业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确保公司的经济发展不受影响。
  
  


·公司注册信息变更需要什么流程
      公司注册信息变更需要什么流程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变更;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了适应时代进程和经济进步,需要不断的进行改制,从而是企业自身不会被时代淘汰。企业改制必须依据自......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创业环境日趋成熟,很多人有了一定实力后成立公司。在我国的公司类型中,有限责任公司是主要的......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怎么处理?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怎么处理?企业法人代表死亡的,需要到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

·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要注意什么
      关于承包经营合同,自然人和企业都是可以签订的,当然,不同的主体在签订这类合同的时候,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一样,这些都是当事人应该重点了解的地......

·公司歇业和停业的区别?
      公司歇业和停业的区别?一、公司歇业和停业的区别公司停业即停止经营,从本质上来说跟公司歇业是同一个概念,表达的意思相同。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新注册公司一年内可以变更持有人股份吗
      不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作为设立公司的主体,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对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内容等由发起人一致决定。在公司设立成功后,......

·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后档案如何处理?
      每年应届大中专学生毕业前后,都是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黄金季节。作为毕业生,收到了心仪单位的offer后,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的档案呢?很多人会把档......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很多企业都逐渐发展并壮大起来了。企业的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很多企业都逐渐发展并壮大起来了。企业的经营都有工商局颁布的营业执照,那么同样经营和企业发展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一......

·在我国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 其实现在有很多公司在经营的过
      在我国公司收取加盟费如何维权其实现在有很多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甚至会强制要求公司的一些高管人员加盟公司,就比如在一些餐饮公司当中,这种情......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各方的利益不受到侵犯,国家出台了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个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但公......

·子母公司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子母公司法律上有什么规定?现代企业大公司发展壮大后,为保证有秩序的运行,就会采取子母公司的形式经营。母公司为核心,它可以掌握另一公司的股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