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交通事故越来越多,特别是酒后驾车已经成为交通事故中最主要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现在交通事故越来越多,特别是酒后驾车已经成为交通事故中最主要的违法行为,我国近些年来不断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检查力度,仍然有不少司机报着侥幸心理危险驾驶,给社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下面为你介绍酒后开车撞死人该怎么办,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酒后开车撞死人怎么办行为人酒后开车撞死人,一般情况下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仅会被处以罚款,还会以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时候,肇事者一定要尽力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尽量取得家属的谅解,争取减轻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酒后开车撞死人应赔偿哪些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旦撞死了人,肇事者一定要尽力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只有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才有可能会减轻处罚。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不妨登陆网站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减刑必须要交罚金吗,减刑是否必须交罚金
      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时候,若满足减刑的条件,那此时就可以适当的减少自己服刑的期限。对于罪犯而言这是相当有利的。但在减刑的时候却发现了问题,是否减......

·一、交通事故致房屋损坏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房屋损坏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致房屋损坏赔偿标准是直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
      道路上车多人也多,在行使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以能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会依法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双方按照各自所负的......

·婚后买车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现在小汽车已经走入了普通百姓的家中,成为了主要的代步工具。一些夫妻结婚后,有了积蓄后通常会买辆汽车。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会涉及到写产权人姓名......

·淮安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我们发现,虽然同是触犯的交通肇事罪,具体的情节也是差不多的,但在不同的地区,法官作出的量刑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在法律的范围......

·一、单位不交医保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单位不交医保随时辞职可以吗?可以辞职,单位不交社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更换的?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更换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的使用者是越来越多,我们都知道,要想买一辆好的机动车简单,但是要办理一个好的机动车车牌照却很......

·当施工单位将一项建设工程交给一个施工队时会签订一份合同,而且
      当施工单位将一项建设工程交给一个施工队时会签订一份合同,而且会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质量保休金,主要是为了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建设质量的一种保......

·一、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后要交税吗?
      一、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后要交税吗?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

·如何界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死亡情况,这可以说是最严重的后果了,但并不是只要出现了受害人死亡的情况,就一定认定就属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还需要经过界定才行......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大大小小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各条道路上,事故发生以后明确事故责任是十分重要的。无论是有责任还是没有责任,法律上都会给一个明确的答复。道路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