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属于生活中的大事,因此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格外谨慎小心。而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买房属于生活中的大事,因此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格外谨慎小心。而在打算买房之前,需要先审查一下自身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买房条件,同时又是否符合当地关于买房的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购房的条件问题。
  一、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
  二、在深圳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1、深圳户口:购买第一套住房首付3成,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7成。2、非深圳户口:(购买社保满一年,最近一年无断供)购买首套住房首付3成,(名下深圳房产已卖,有贷款记录)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7成。非深户:无社保,社保未满一年或最近一年有断供,无购房资格。社保满一年:一般指13个月以上。
  三、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
  对上海市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
  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买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上海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1),对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2),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买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买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国家作出了一个统一的规定,当然由于各地购房的情况不太一样,因此各地政府也就制定了更加详细的购房条件。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给小三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房子是属于价值比较高的财产,多数人都是比较重视的。而对于夫妻共同的房子,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之后才能做出处理,那要是实践中,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

·一、到售楼处买房子都需要问什么?
      一、到售楼处买房子都需要问什么?1、问价格绝大多数购房者买房关心的就是价格,在售楼部需要了解的除了均价,还有单价和总价。均价是指整个楼盘......

·一、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后应怎样处理,有什么方法?
      一、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后应怎样处理,有什么方法?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后处理方法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收集材料递交至法院等待开庭。房屋买卖时对当......

·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一、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

·离婚房产名字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生活中,能够引发夫妻双方离婚产生纠纷的一个关键所在,无非就是对房产的争夺。关于这一点,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在我国购买一套房子对普通老百姓......

·贷款买房所需证件:如果为已婚人士的话
      贷款买房所需证件:如果为已婚人士的话,贷款买房则需要结婚证,户口本及本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并且携带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前往办......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法律第几条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法律第几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性质属性差别:不动产证的出现源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同时也是为了日后颁布房产税制度奠定基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

·集资房可以上市买卖吗
      谁也不能保证买了房屋后不会转让。对于购买集资房的人来说,过了一段时间后,可能就会想要出售自己的集资房。那么此时,最关心的可能就会是集资房可以......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

·父母的房子女儿有继承权吗?
      父母的房子女儿有继承权吗?女儿与其它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具有同等的继承权,一般情况下继承财产份额均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六......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先离后分割房产吗?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先离后分割房产吗?离婚可以先起诉离婚,过段时间再起诉财产。但是,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对方要求分割财产,法院会一同处理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