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过错指的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们知道,要是夫妻是因为一方存在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相应的离婚赔偿。那么您知道离婚过错指的是什么吗?而又该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阐述。
  
  
  一、离婚时有过错是指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以夫妻名义则构成第(一)项所说的重婚。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规定限额。但规定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参考以下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离婚的过错行为是由法律直接作出规定的,夫妻中的一方只有在有法定的过错行为时,另一方才能要求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而具体该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男方首付只写女方名字的分割依据是什么?
      男方首付只写女方名字的分割依据是什么?只要男方能证明房子是由他出资的话,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由他所有,即使是房产证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碍男方主......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还能起诉?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还能起诉?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可以撤诉。二、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

·一、普通合伙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一、普通合伙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普通合伙离婚财产分割方法也是均等分割。具体如下:1、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

·结婚后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包括哪些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

·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的评判标准
      或是为了生计,或是为了前途,或是起了争执,夫妻间都会以分居的形式处理。但是分居在婚姻中是极为不利的一件事情,分居久了可以判离婚,那么分居多久......

·结婚证或离婚证丢失了怎么办
      结婚证或离婚证丢失了怎么办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

·离婚爸爸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爸爸不要抚养权可以吗可以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

·离婚后探视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探视权是与抚养权一同出现的,此种权利是与身份相关的,故而不会随着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存续而受到影响。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可以得到孩......

·事实婚姻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事实婚姻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

·未婚同居可以分割财产吗
      一、未婚同居可以分割财产吗能分割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

·婚内跟人同居半年算不算重婚
      婚内跟人同居半年算不算重婚一、婚内跟人同居半年算不算重婚?婚内跟人同居半年也不一定属于重婚,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