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涉及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涉及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车辆出险和报案
  
  现在新车出险理赔,一般由车行代理,或是无代理,自己处理。但是无论何种形式,出险后车主们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拨打电话,向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和定损。车主们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以及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第二步:取得交警证明
  
  要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现场交警将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查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签字确认即可。
  
  第三步:填写出险单、审核定损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3证和保险单证后,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 字确认。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第四步:车辆送修理厂修理
  
  事故车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完成修理,车主应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提车了。如果车主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车主在支付修理费后,应再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 的理赔部门索赔。
  
  第五步:复核后赔付结案
  
  最后一个环节是对遇险车辆修复进行复审及事件处理结案,在办理保险索赔时车主所需的资料有: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件单正本原件、复印件;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主要是这里并不清楚所谓的受伤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程度,有些受害者在定损的过程当中夸大了自己的伤情程度,在医院进行一系列的检查之后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大碍,却依然不依不饶的索要不合理的民事赔偿。如果是这样,只会让原本的事情变得更加复杂,处理流程得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灵活应对的。
  
  


·车辆盗抢险保额是怎么计算的
      车辆盗抢险保额是怎么计算的一、车辆盗抢险保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盗抢险的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

·汽车商检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汽车商检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商检是一项行政行为,是由有关国家机关做出的,这些行政行为并不是免费的,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那么在现实生活当中......

·货车超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本文主要针对货车超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一问题进行阐述。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可能会涉及什么类型的法律呢?关于货车因为超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是否有特......

·交通违章罚款单丢失了怎么办
      交通违章罚款单丢失了怎么办一、交通违章罚款单丢失了怎么办?建议你到当地违规的交警队说明情况后要求交警队复印一张你的交通违章罚款单的存根,然后到......

·一、夫妻财产过户要交费吗?
      一、夫妻财产过户要交费吗?夫妻财产过户时,不需要交纳个税,只需要交纳工本费等,离婚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免收住房转让税费。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

·如何计算车辆的贬值损失
      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受损,经修复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的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即因事故导致车辆价值降低而形成的损失。这些......

·离婚时车位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车位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属于婚内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会根据道路交通法进行评估出交通事故责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会根据道路交通法进行评估出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在道路交通法中,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方面也有一定的原则可以遵循,道路交通......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
      生活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期必然会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可是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你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具体是怎样的吗......

·没有身份证可以坐火车吗?
      没有身份证可以坐火车吗:没有身份证不可以坐火车,如果急需坐火车出行,但需要到火车站售票窗口处临时证明制证处,凭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办理临时身......

·精神损失费赔偿在交强险范围内吗
      很多人在购车时都需要购入保险,那么有一项保险是强制性要买的,即我们经常所说的交强险,很多人对交强险都不是很了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也不懂......

·一、承租人补交租金出租人的解除权是否消灭?
      一、承租人补交租金出租人的解除权是否消灭?是的,因为承租人不缴纳租金就会导致出租人解除权的出现,如果消灭合同解除情形就会导致合同解除权消灭。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