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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补领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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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为涉外婚姻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涉外婚姻如何补领结婚证。
  一、初审
  初审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初步审查,询问一些基本事实。
  二、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本人亲自签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领。(2)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名。
  三、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3)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四、补发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五、时间和费用
  办理时间: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或即时办理(符合补发条件的,也有当场补发结婚证)收费标准:结婚证工本费9元/对;其他费用另计。看完上文的介绍后我们知道,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要了解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建议在补领结婚证之前,最好先进行婚前财产的公证,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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