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二、签订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可以吗?一定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不交保险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三、什么人可以不买保险呢一是退休返聘人员,二是社保关系在别处,未转入现用人单位的人员。那如果是员工不愿意购买社保的话用人单位可以怎么做呢?一是辞退;二是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应该购买社保,否则如果因不买社保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员工承担。如果员工仍然不愿买社保,就让员工写一份承诺书,内容中要有“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应当缴纳社保,如果因本人不愿买社保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员工承担”的字样。这样的话,当遇到社保稽核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有充分的证据进行解释。另外,在遇到员工生病,工伤,生育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以此来规避完全承担相关费用的风险。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其实不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义务。而在我国,对于义务是不能够放弃的,所以即使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买社保,这样的约定其实也是无效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就会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子女偷着让老人立遗嘱是有效的吗?
      子女偷着让老人立遗嘱是有效的吗?一、子女偷着让老人立遗嘱是有效的吗?是否有效就要看是否表达出了老人的真实意愿;对于子女没有权利强行让老人......

·一、夫妻财产不信任写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一、夫妻财产不信任写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民法典婚内协议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出现如下情形则是无效的: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

·被遗弃的子女要赡养生父母吗?
      有的人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将孩子遗弃,没有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可是等孩子长大之后,却出现要求孩子承担赡养的责任,有的孩子甚至对亲生父母一点印象都......

·一、不是当事人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不是当事人可以告重婚罪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属于公诉案件也是属于自诉案件,可以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也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

·离婚后可否再要求分割遗漏财产?
      离婚后可否再要求分割遗漏财产?可以,《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

·二次起诉离婚判离会成功吗?
      二次起诉离婚判离会成功吗?不一定。反问一下,一方想结婚就一定能结么?肯定不行。所以,一方想离婚起诉到法院,对方不同意离的,也不一定能离。《......

·法律规定谁是重婚被害人
      谁是重婚被害人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

·夫妻财产权利与义务
      夫妻财产权利与义务一、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我国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1、所谓的事实婚姻是指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而不管属于什么类型的婚姻一方出轨导致夫妻离婚的都不......

·夫妻想起诉离婚是去哪里提起诉讼
      起诉离婚也就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我们知道协议离婚是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而起诉离婚的话则需要确定管辖法院。那具体来......

·一、离婚后还住在一起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离婚后还住在一起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条款,共同财产即指夫妻共同财产,其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

·自己被小三能告对方重婚吗
      一,自己被小三能告对方重婚吗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