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谁组织呢?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谁组织呢?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包括很多单位工程,包括基建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等工程施工任务完成后,要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这个环节,这样,符合单位工程验收规范的,相关部门会出具质量合格证明。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谁组织?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谁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报告,各方根据现场查看和资料情况代表本方表态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见,会后要提交书面认可书。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二、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什么?1、竣工验收的组织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2、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级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3、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上海市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4、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5、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通过上面这么一讲,您应该知道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谁组织。工程验收是从检验批工程开始,直到单位工程结束。按照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应该由建设方组织,由施工方、设计方及监理方等组成验收小组。如果在验收工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建设方会要求施工方返修。
  
  
  


·广东省中山工伤伤残鉴定十级赔偿多少钱?
      根据工伤伤残等级的不同,自然得到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工伤鉴定十级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规定,不同的用人单位在最低限以上......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否属于公务员编制?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否属于公务员编制?书记员作为我国司法单位的基层员工对司法工作的开展尤为重要,检察院、法院等司法行政部门都离不开书记员。那......

·怀孕期间休假未发放工资吗
      怀孕期间休假未发放工资吗?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产......

·10级工伤怎么赔偿
      10级工伤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一种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一种保障方式合同,同时这种合同也有利于保障用人单位的相关权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部......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要是应当签订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可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

·工厂倒闭劳务派遣员工如何赔偿
      工厂倒闭劳务派遣员工如何赔偿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新生事物也逐渐增多,劳务派遣就是其中之一。对于劳务派遣的员工来说,签订劳务合同单位,和实......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以什么为准?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以什么为准?以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的日期为准。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

·我们现在工作的话需要签订合同
      我们现在工作的话需要签订合同,我们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不能够继续工作了,但是合同还没有到期的话,我们需要有什么惩罚吗,你们知道违法解除有代通......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与程序是怎样?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与程序是怎样?对于工程质量,我国有着严格的验收标准。但是即使是这样,现实生活中也是存在着一些豆腐渣工程。对于这些出现的......

·对工伤赔偿数额不服怎么办
      员工对工伤赔偿有意见,那么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不足差额或者少支付部分的。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

·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