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我国普通公民对于国家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识都是知道的,比如说,刑法民法,这些都是日常生活当中您会经常用到的一些法规。但是,提到公司法相信很多公民都不太清楚,因为毕竟公司法的针对性是比较强的,对于不经营公司的普通公民,对其根本就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一、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二、股东违反公司法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1、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1%以上5%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公司法中法律责任的特征是什么?
  
  1、责任主体的法定性。公司法上法律责任的主体是狭义的,必须由《公司法》明文规定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发起人和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清算组及成员、公司和有关机关的责任人员、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和验证机构等中介机构及其他人等。只有《公司法》明文规定的主体,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责任形式的全面性。《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涵盖了法律责任的所有形式。公司法在第十二章“法律责任”中主要规定了各种主体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基本上分散在各个章节中;关于刑事责任的规定,只用一个条文进行描述,主要在《刑法》中加以具体细化,但是,犯罪行为的基本形态在《公司法》已有所指。
  
  3、责任内容的多样性。《公司法》对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既规定了制裁的形式,又规定了惩罚的内容。如行政责任中规定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取消资格、吊销执照等形式,罚款又根据情节的不同规定了5万以上50万以下、5万以上20万以下、1万以上10万以下、5%以上15%以下、5%以上10%以下、1倍以上5倍以下等多种不同幅度。同时采用了列举式的方式规定各种违法行为,几乎列举的各种行为都对应着相应的责任内容。
  我们可以看出,公司法其实就是我国的民商公司经营当中的一道最主要的商法。规定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以及其他的一些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法当中的章程。
  
  
  
  


·公司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条件是什么?在公司面临重大事项变更的时候,比如增加、减少注册资金,公司合并、分立,需要经过股东会议讨论通过才行。按照公司法......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一、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因为企业增资不属于印花税免税范围,所以企业增资......

·新公司法中的问题有哪些
      新公司法中的问题有哪些?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总是会存在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或者不适用的地方,我国的新公司法也是如此。存在的问题......

·公司注册纳税时有注册资本印花税吗?
      公司注册纳税时有注册资本印花税吗?一、公司注册纳税时有注册资本印花税吗?公司注册成立之后,注册资本是要缴纳印花税的。但是注册公司后没实质经......

·关于未冻结股权的股东能否增加出资?
      关于未冻结股权的股东能否增加出资?是可以增加出资的,冻结某股东在公司的股权,并不构成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增资扩股等权利的限制。公司登记法律法规、民......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

·企业融资方式考虑因素有哪些
      企业融资方式考虑因素有哪些?就目前经济市场来看,企业进行融资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由于融资涉及到金钱利益,若没有做好融资方案,或者决策失误等,......

·合伙企业法人变更材料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人变更材料是什么现在的社会经济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合伙企业的发展情况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合伙企业法人的变更要经过许多程序,办理过程......

·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一、变更周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周期只需两周,一周是预约的时间,一周是正式办理的时间。两周就可以办理完所......

·挂名公司法人怎样退出才有效 挂名公司法人怎样退出才有效
      挂名公司法人怎样退出才有效挂名公司法人怎样退出才有效想要退出,首先需要召开股东会,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意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

·在中国是否存在隐名股东?
      在中国是否存在隐名股东?这种情况是比较普遍存在的,并且法律也认可,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