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期间本职工作严重失职或则发生滥用职权的情况就会被判处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根据所犯情节的大小刑期通常在三到七年之间波动,可以说是很严重了。
  
  一、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行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依上述从重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一修正案第2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国有电信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电信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
  
  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论。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主要针对致使国家利益蒙受重大损失,在岗国家公务人员或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判处的依据是看行为事件结果的情况,就具体金额而言一般五十万元以上就会负上相关刑事责任了。竭诚为您服务。
  
  


·对方全责无保险公司怎么赔
      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按照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垫付所有的费用。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保......

·公司法注册资本出资是怎么规定的?
      每一个公司的成立都需要进行资本的注册,在过去,新公司还没出来之前,必须在公司登记的时候写明认缴资本和实缴资本,并且认缴资本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

·注销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注销公司的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  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

·集资诈骗公司的业务员有责任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获取利益,会用诈骗的方法来非法集资,占有他人的财产,这其实是犯罪的行为。如果有某家公司的业务行为构成了集资诈骗罪,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的作用是什么,注册资本有什么用
      公司注册资本的作用是什么,注册资本有什么用创业初期的年轻人可能会注意到,注册公司时按照国家的规定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为注册资本,有注册资本才能成......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原因有哪几种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原因有哪几种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

·企业倒闭跑路会怎么样
      企业倒闭跑路会怎么样一、企业倒闭跑路后员工工资未支付的法律后果企业倒闭,老板逃跑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数额较大,经政府......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哪些?一、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

·公司法对外担保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外担保的规定是怎样的公司有时候可能是因为业务或者是出于其他的原因,需要为其他公司或者个人,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担保的。但是,公司对外担......

·分公司合同应诉的主体是总公司吗
      分公司合同应诉的主体是总公司吗?应诉的一般是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生活中,如果您想注册一家公司,那么在公司注册前了解个人注册公司的注意事项是非常必要的,事先对公司注册注意事项进行了解,......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什么《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公司法》是规范所有公司的法律,《证券法》则是规范所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