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比较常见的,南京也不例外。为了保护被征地者的权益,国家机关需要在征收后给予被征地着一定的补偿,若公民需要安置的,政府也需要统一进行安置,生活在南京的公民拿到安置房的房产证之后,是否可以买卖安置房呢,也即南京安置房能买吗?
  一、南京安置房能买吗?
  很多购房者由于房价的压力转而关注拆迁安置房。安置房能不能买取决于安置房可以买卖与否。如果买卖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就需要有产权证的。
  二、看购买安置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安置房能不能贷款
  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办理贷款,有房屋产权证是可以贷款的。具体要看不同银行是否愿意接受抵押,有的安置房在公积金管理也可以办理贷款。
  2、房产证问题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归为国有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有产证的安置房买卖才是合法的,如果没有产权证就是小产权房,购房者也就没有产证,是不可能的,一旦房主反悔,购房者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
  3、房屋质量问题
  安置房的利润往往是被套死的,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当然也有比较好的安置房师范工程,这样的安置房质量相对会好一些。
  4、交易时间问题
  
  (1)上市时间限制
  很多安置房在交易的时间上政府会有所限制,因为避免影响安置房的低价震荡楼市。一般是几年之内不让上市交易。
  (2)安置房交易时间长风险大
  安置房价格,但是如果房价出现波动,房主为了获得更大利益,有可能过户时候转过给出价高的购房者。
  5、房屋设计问题
  安置房一般电梯配比较低,这样势必或造成生活上的拥挤,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
  三、购买安置房的好处有哪些?
  
  1、价格便宜
  同一区域的安置房的价格通常要比商品房便宜30-40%,比如河西区域,一直是南京房价的领头羊。很多人想置业那边,但却买不起。河西新房价格高昂,但安置房的价格却很便宜,比如位于河西南的金穗花园小区,二手房单价约1万5左右,而同区域的五矿崇文金城等盘新房均价已至29000元/平米。差距之大令人咋舌。
  2、配套、交通齐全
  有的安置房的位置优越,周边配套十分完善,商业发达。对于那些想要配套好点,交通方便的点人来说,安置房有时候也可以考虑。因为新房周边配套、交通完善的,单价很高昂,对于年轻人来说,肯定买不起。同一区域的安置房同样可以享受这些配套,何乐而不为呢?比如位于江北板块的龙池花园小区,其周边配套十分完善,龙池湖景观,时代广场,阿尔卡迪亚酒店等应有尽有。
  3、即买即住
  安置房在分配到手后的前5年是无法变卖的,因为没有房产证。5年以后,办理房产证就可以转让出手了,对于买安置房的人来说,这样的房源肯定可以即买即住,有的甚至可以买到装修房。有时候买房,考虑的就是价格、周边配套等情况。如果满意了,也就出手了。对于刚需客来说,买房是自住用的,如果对于小区满意了,也就可以入住了。但是安置房也有一些不利因素,如果你考虑买安置房,不妨看看下面这些。
  4、物业管理需慎重
  有的安置房小区,物业不是很好,物业管理不到位。比如车随处停放,胡乱收费等。但有的小区物业也还不错。安置房是指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被征收后取得的补偿房屋,各地的安置房在取得房屋的房产证之后,是可以进行买卖的,这也就回答了南京安置房能买吗这个问题。由于安置房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故而在购买安置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比较多的。
  
  
  


·实践中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做
      之所以夫妻会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还不是因为双方就离婚的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甚至还有可能产生了纠纷,这种情况下也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

·女方可以寻找证据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
      女方可以寻找证据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女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

·离婚前怎么转移财产是合法的
      离婚前怎么转移财产是合法的离婚前转移财产是不合法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

·一、结婚前财产公证的目的是什么?
      一、结婚前财产公证的目的是什么?结婚前财产公证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公证员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中,除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具......

·婚生子女的推定的原则
      婚生子女的推定的原则1、妻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所出生之子女;2、妻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出生之子女;3、妻子于婚姻关系解除10个月内出生之子女。......

·一、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有效吗?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经过协商,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只要其内容不侵害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依据该离......

·协议离婚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吗
      协议离婚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吗不一定的。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一定必须回原......

·事实婚姻的法定要件包括了哪些
      事实婚姻的法定要件包括哪些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

·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本是件幸福的事,而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离婚。在离婚后男女双方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重新找到自己的幸福。可现实问题是,离婚的人再结婚的,是......

·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以窃取、......

·子女共同抚养协议书该怎么写
      子女共同抚养协议书该怎么写现代人的婚姻生活往往面临的问题较多,很多夫妻逼不得已选择离婚,但是对于孩子,夫妻双方都是具有抚养责任的。尽管大人有......

·再婚后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再婚后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1、新配偶支付不支付是另外一回事。那个抚养费跟新配偶没关系。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十八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